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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全面实施新农合和大病保险“一站式”报销服务的通知(营卫函字〔2015〕127号)

营卫函字〔2015〕127号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新农合办,人寿保险公司营口分公司:
     现将省卫生计生委、中国保监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全面实施新农合和大病保险“一站式”报销服务的通知》(辽卫发〔2015〕2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8日

 

附件:辽卫发〔2015〕22号/editor/attached/file/20150715/20150715154056_5124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