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8日 来源:滁州政府信息公开网 浏览次数:4101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委属有关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我市健康脱贫工作,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健康脱贫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滁州市卫生计生委健康脱贫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7月11日
滁州市卫生计生委健康脱贫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滁发〔2016〕1号),扎实推进我市健康脱贫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健康脱贫工程实施意见和计划,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针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按照“怎么保、怎么治、怎么防”的总体要求,从“医疗保障、大病救治、疾病防控和能力提升”等四个方面精准施策,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少生病”。到2017年,针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贫困人口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到2020年,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得到有效防控,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政策倾斜,实行综合保障。
1、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倾斜政策。制定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实施方案,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等相互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确定贫困人口慢性病和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市卫计委基妇科负责,2016年7月完成)
2、实行贫困人口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赞的结算机制。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市卫计委基妇科、医政科负责,2016年8月完成)
(二)开展精准识别,实施分类救治。
3、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健康调查。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调查工作,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管理数据库。(市卫计委基妇科负责,医政科、基层指导科配合,2016年7月完成)
4、开展农村贫困人口签约服务。为农村贫困人口每人建立1份电子健康档案,每个贫困户确定1名乡村医生签约。区别不同健康状况,按照疾病患者、高危人群和一般人群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健康干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市卫计委基妇科负责, 2017年全面完成)
5、组织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分类救治。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组织实施分类救治。能一次性治愈的,组织专家集中力量实施治疗,2016年起选择疾病负担较重、社会影响较大、疗效确切的大病进行集中救治,制订诊疗方案,明确临床路径,控制治疗费用;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市卫计委医政科负责,2016年7月启动)
6、加强诊疗行为监管和医药费用控制。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贫困人口患重大疾病,全面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和按病种付费。严格规范诊疗行为,严控不合理检查检验、药品耗材等费用,严禁过度医疗。(市卫计委医政科、基妇科负责)
(三)加强疾病防控,提高健康水平。
7、加大贫困地区疾病防控力度。加强肿瘤随访登记及死因监测,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加强贫困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加强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治工作,对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疫情严重的贫困地区加大防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贫困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开展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扶贫行动,有效提升贫困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市卫计委疾控科、爱卫办负责)
8、加强贫困地区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做到及早发现、及早治疗。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宣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加强贫困地区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推动贫困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免费接受分娩服务或提高补助标准,减轻贫困人口分娩费用负担。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市卫计委基妇科、基层指导科负责)
9、加大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力度。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建立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增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健康脱贫和发展能力。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整合社会资本、人才技术等资源,为贫困地区特别是计划生育困难家庭送医、送药、送温暖。(市卫计委家庭发展科、计划生育协会负责)
10、全面开展贫困人口健康促进。在贫困地区加快推进健康促进工作,强化健康教育,有效控制和减少贫困人口多发病、慢性病的发生、发展。(市卫计委疾控科负责)
(四)提升服务能力,优化医疗服务。
11、实施医疗卫生人才“组团式”对口支援。每个扶贫重点县县级医院确定一所三级医院开展对口支援,建立医联体关系,签订帮扶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向受援医院派驻1名院长或副院长、不少于5名医务人员,重点加强近三年县外转出率前5-10个病种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加强人才带教培养,推广适宜县级医院开展的医疗技术。(市卫计委医政科负责,2016年7月启动)
12、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加强贫困地区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县级妇幼保键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配置所需医疗设备,实施社区服务中心空白点建设。优先支持扶贫重点县医学影像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远程医疗项目建设。加强贫困地区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实现县级医院与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互联互通。(市卫计委规划信息科负责)
13、加强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养。优先安排贫困地区住院医师规培,为贫困地区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类本专科学生,每年招聘一定数量的特岗全科、专科医生。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分期分批对贫困地区乡村医生进行轮训。(市卫计委科教科、人事科、基妇科负责)
14、提升贫困地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20年使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2名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掌握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常见病、多发病患者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市卫计委医政科负责)
三、工作要求
实施健康脱贫工程,有效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是一项事关脱贫攻坚战的成败、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监督检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行动计划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实现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计生委已成立健康脱贫工作指导组,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各相关科室和单位任务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工作。
(二)抓好任务落实。各相关科室围绕目标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计划安排和责任主体,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对县(市/区)工作的部署安排和督查指导,建立重点任务台账制度,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切实抓好工作推进和政策落实。
(三)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健康脱贫工作推进情况“月点评、季通报”制度,加强工作调度。将健康脱贫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对县(市/区)、部门和医院的目标考核管理,严格考核,强化问责。
(四)注重宣传引导。制定健康脱贫宣传工作方案,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活动。加强对健康脱贫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实施健康脱贫工程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