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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多措并举促进社会保险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责任落实到人。2016年延吉市征缴任务艰巨,完成任务困难重重。为此,延吉市多次召开扩面征缴工作部署会议,统一思想,加强认识,做到全员参与,集中攻坚。将责任落实到个人,筛选出有缴费能力的欠费企业进行集中催缴;对部分选择性参保、缴费基数不实、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负责人进行邀约谈话,督促参保单位自查自纠。做好缴费申报工作,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费按月申报制度。截至2016年9月末,共有1,249户参保单位完成了基数申报工作,申报人数为38,155人, 申报率达到了94.26%;并对全市748户企业进行了缴费基数实地稽核,实地稽核率达到了59.88%。督促用人单位每月15日前按月申报、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切实提高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管理质量,引导用人单位增强依法参保和诚信缴费意识。

  二是开展助保贷款工作,帮助困难群众缓解缴费压力。为了能让更多的群众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帮助参保群众缓解缴费压力,解除已享受待遇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资金损失的风险,与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边中心支公司签署“延吉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业务三方框架协议书”,正式启动延吉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及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是一项惠及参保缴费困难群体的新举措,也是扩展持续参保缴费新途径的有益探索。它的启动充分发挥了社保优势,让更多涉及养老金缴费困难的人群受益,将会使参保群众得实惠、政府得民心、社会得和谐,目前,相关工作有序开展中。

  三是利用好法律武器,做好清欠工作。对不履行参保缴费义务的企业,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等各种有效手段,督促约束参保企业依法依规参保缴费,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核尽核,应收尽收。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63条规定,积极与法院协调,通过法院行政庭对欠费大户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已对延吉市公共汽车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行政判决书已经送达该单位。判决书的下达后,引起企业、相关部门强烈反响。企业多次主动联系主管局,积极与政府协调,表示会尽快补缴所欠社会保险费。

  四是建立起联动机制,利用好“五证合一”平台。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主体作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确保养老保险发放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形成了多部门协调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充分利用好“五证合一”信息共享平台,并加强与工商、税务方面的配合,摸清企业参保底数,促进新成立企业参保缴费,扩大参保资源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