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5日 来源: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4515
参保人员住院费用中,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报销、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包括:(1)住院总医疗费用中,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外的费用;(2)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3)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含起付标准,即门槛费)的费用;(4)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中按规定比例由个人先付的医疗费用(即异地就医的个人首付比例)。住院个人自付费用可使用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时,由个人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