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11月30日 来源: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浏览次数:3826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十三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szbf[2016]143(2016-11-30).doc
相关文章
标题:《泰州市“十四五”结核病防治规划》解读
标题:关于印发《宿迁市建立城乡居民看病就医流向分析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标题: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调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