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0日 来源:嘉峪关市政务服务网 浏览次数:2947
办理机构 | 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救灾救济科 | 受理范围 | 个人 |
监督投诉电话 | 09376323472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网上办理 | 网上查询 |
所需材料
个人申请书,致困证明。
受理条件
(一)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由于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和人员。
(二)已纳入城乡低保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突发性、临时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
(三)市民政局认定的应当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
办理程序
临时救助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实际居住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际居住地社区或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提出救助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