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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出台《关于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政策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工作,我县探索将因病、因学等刚性支出费用较大,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纳入低保救助。

救助范围: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或与本县户籍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非本县户籍的配偶或子女,出现因学、患大病重病、遭受重大意外事故等导致其家庭的医疗、就学等刚性支出较大,人均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纳入救助范围。

救助条件:经审核,同时家庭收入符合在申请之月前六个月内刚性支出费用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且家庭刚性支出费用还将持续发生六个月以上;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非居住类房屋;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船舶等。

支出型贫困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政策的出台预计惠及我县150余户家庭、36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