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0日 来源:新疆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4517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红十字会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2016年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10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新疆实现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历史机遇期。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党和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今后五年,全疆各级红十字会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抢抓机遇,主动作为,服务于国家“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巩固“中亚地区国家红十字会人道工作能力建设研修班暨重点研讨活动”成果,建立面向中亚地区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承担起国家对中亚国家的人道主义援助工作,努力实现全疆红十字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新政发〔2013〕93号)、《中国红十字事业2015-2020年发展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全疆红十字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本规划由发展背景、“十三五”时期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十三五”时期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十三五”时期红十字事业的发展目标、推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加强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建设等6部分组成。
第一节 发展背景
一、“十二五”时期红十字事业发展情况
“十二五”时期,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大力支持下,我区各级红十字会全面落实《中国红十字事业2011-2015年发展规划》、《自治区红十字事业2011-2015年发展规划》,以“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无偿献血宣传推动表彰、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三救三献”)等为核心的业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红十字事业发展环境得到不断改善。2013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会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领导时强调,要切实加强领导,在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好红十字会重要作用。2013年1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精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新政发〔2013〕93号)。全疆各地县结合当地实际,13个地州市、21个县市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
——应急救援工作成效显著。全疆各级红十字会认真履职,募集救灾款物6954万元,参与舟曲泥石流、玉树、芦山、鲁甸、于田等地震灾害救援工作;组建供水和大众卫生应急救援队,成功承办2次西北5省区红十字应急救援队培训演练活动;分别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香港红十字会投资的方式建成乌鲁木齐2100平方米备灾救灾中心仓库、南疆喀什地区红十字会1133平方米备灾救灾仓库、东疆吐鲁番市红十字会800平方米备灾救灾仓库。
——应急救护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创新思维,多渠道、多形式在高危行业和群众中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截止2014年底,培训师资1.2万余人(含8000所学校每学校一名应急救护师资),初级救护员40万余人,普级急救知识达120万人次。(见表1)
表1:2012年-2014年应急救护项目实施情况统计(单位:人)
年代 | 师资培训 | 救护员培训 | 救护防病知识普及 |
2012 | 2072 | 24905 | 175016 |
2013 | 6490 | 56887 | 163150 |
2014 | 3340 | 65733 | 153670 |
合计: | 11902 | 147525 | 491836 |
——人道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全疆各级红十字会利用“红十字博爱送万家”、“5·8红十字博爱周”、重大节日等节点,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共投入价值4100万元款物救助农村和社区困难群众27.26万人次。
——“三献”工作稳步推进。成立“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新疆管理中心”,各地州、市红十字会设立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站。目前,全疆完成血样采集入库1.25万人份,实现捐献33例,涉外2例。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工作妥善开展,捐献器官登记332人,实现捐献6例;眼角膜捐献登记284人,实现捐献50例;遗体捐献登记1205人,实现捐献216例。适时开展了无偿献血宣传推动表彰工作。
——红十字青少年及志愿服务工作广泛开展。全疆各级红十字会不断加强管理,创新形式,壮大志愿者队伍,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学校红十字会大力开展青少年生命健康安全教育活动和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推进学校红十字组织建设,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目前,全疆有志愿者2.2万余人,志愿服务队204支,青少年会员23.9万人。
——对口援疆工作深入开展。全疆各级红十字会抢抓机遇,积极与对口援疆省市红十字会联系,努力争取支持,推进全疆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截止2015年底,争取对口省市红会援疆救助款物、项目资金5549.2万元。
——民间外交重要渠道作用不断显现。争取国内外项目资金1700多万元。与联合国人口基金、英国红十字会、德国复兴银行合作,实施艾滋病预防与关怀合作项目;实施加拿大红十字会援助村卫生室能力建设项目;争取到国际联合会、红十字基金会资助的“博爱家园”和“博爱卫生站”项目;成功承办“中亚地区国家红十字会人道工作能力建设研修班暨重点研讨活动”,为我区与中亚国家红会加强交流合作搭建了平台。
二、存在的问题
自治区红十字会1987年成立,挂靠自治区卫生厅,业务工作接受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指导。1998年机构实现独立设置,2004年成立党组。成立时间较晚,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救援装备、人道救助、应急救护、三献(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起步晚,工作资金保障较弱。
一是全疆城市居民的应急救护知识知晓率较低,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有待提高。2014年,新疆红十字会对全疆城市居民急救知识普及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新疆城市居民应急救护知识知晓率调查》(《中国急救复苏与灾害医学杂志》论著)对全疆9个城市2490名居民进行了调查:调查表明应急救护总知晓率为10.3%,从基本急救知识、心肺复苏技术、常见伤害处理及灾害逃生四个方面看,心肺复苏技术知识知晓率仅仅为6.3%。另外,新疆人口与救护员培训的比例较低,仅为60∶1。(见表2、表3)
表2:新疆城市居民应急救护知识情况(N=2490)
Table2 The residents bacic situation of emergency rescue knowledge in Xinjiang
项目 | 满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知晓人数(n) | 知晓率(%) | x2值 | P值 |
基本急救知识 | 25 | 0 | 25 | 623 | 25 | 21.54 | |
心肺复苏技术 | 25 | 0 | 25 | 157 | 6.3 | <0.01 | |
常见伤害处理 | 25 | 0 | 25 | 313 | 12.6 | ||
灾害逃生 | 25 | 0 | 25 | 691 | 27.8 | ||
测试总成绩 | 100 | 0 | 95 | 257 | 10.3 |
注:χ2值、P值为统计学专业参数,通过统计学处理计算χ2值得出P值,当P值>0.05时,说明做此项工作无意义,没有可行性;当P值<0.05时,说明做此项工作有意义,有必要。
表3:国内外人口与救护员培训比例统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统计)
国家(地区) | 比例 | 备注 |
美国 | 3:1 | |
新加坡 | 5:1 | |
英国 | 15:1 | |
中国北京 | 20:1 | |
中国新疆 | 60:1 | 新疆全疆人口2350万人,获急救护员证书人数40万人,比例约为60:1。 |
二是全疆备灾救灾仓储体系不健全,地州级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仓库建设不达标,无法满足当地救灾物资储备需求,全疆89个县市无备灾救灾仓库,且没有应急救援车辆,影响了应急状态下的红十字救灾工作。(见表4)
表4:新疆红十字会地州级、县级备灾救灾仓库情况汇总表
单位 | 有无库房 | 库房情况 | 面积㎡ | 县级 | 备注 |
巴州 | 无 | 8县1市,其中2县(轮台县,且末县)有库房,分别为72平方和85平方,有产权,1市6县无库房。 | 不达标,无法满足备灾救灾需求。 | ||
克拉玛依 | 无 | 无 | |||
吐鲁番市 | 有 | 自建 | 800 | 无 | |
哈密市 | 有 | 政府划拨 | 800 | 无 | |
塔城地区 | 无 | 无 | |||
喀什地区 | 有 | 自建 | 1133.56 | 无 | |
伊犁州 | 有 | 租赁 | 30 | 无 | |
克州 | 有 | 租赁 | 50 | 无 | |
阿勒泰 | 有 | 自建 | 110 | 无 | |
昌吉 | 有 | 自建 | 260 | 无 | |
乌市 | 有 | 自建 | 186 | 无 | |
阿克苏 | 有 | 自建 | 260 | 无 | |
和田 | 有 | 租赁 | 40 | 无 | |
博州 | 无 | 2县1市,其中精河县租赁库房20平方。 | 不达标,无法满足备灾救灾需求。 |
三是基层红十字会用于工作人员能力建设(信息化)投入和发展红十字事业的经费不能满足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需要。
四是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自治区级较为规范的应急救援队有5支,分别为新疆红十字会蓝天应急救援队,新疆红十字会砾石救援队,新疆大众卫生应急救援队、供水应急救援队和新疆红十字会心理卫生救援队,其中供水救援队被中国红十字会认证为国家级队伍,地州级以下红十字救援队26支。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伍数量少,专业不达标,类型少,无法满足全疆各地州、县市的应急救援需求。
三、“十三五”红十字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面临的机遇和有利条件。
1.“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一脉相承,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高度契合,对于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符合新疆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去极端化”等工作现实需要。
2.红十字会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在开展人道救助、反映民生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当前新疆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面临两个“三期叠加”形势,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等问题依然突出,加之新疆自然灾害多发频发,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挥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不断践行红十字“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改善最易受损群体的生活境况”的使命。
3.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推进,需要利用地缘和人文优势,充分发挥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作用,进一步深化与中亚与周边国家的交流合作。红十字会作为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在开展国际人道援助、建立健全人道发展领域对话和交流机制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对于深化新疆对外开放、促进国内外人文社会交流合作具有积极作用。
4.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红十字事业,近年出台了《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文件,为推动红十字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社会各界对红十字会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度逐年攀升,新疆红十字工作机构、队伍不断加强,“三救三献”能力不断提升,工作条件和环境不断改善。
(二)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1.新疆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城乡居民收入与内地省市相比差距较大,部分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高,脱贫攻坚任务非常繁重,需要救助和帮助的人员较多。
2.红十字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红十字人道文化传播能力不强,群众性自救互救水平总体不高,一些群众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遗体器官捐献等方面还存在认识误区,影响了“三救三献”工作的有效开展。
3.红十字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健全,工作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依法治会、依法兴会需进一步加强,工作的科学规范性需进一步提升。
4.全疆红十字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红十字工作不重视,政策支持、财政保障力度不够,部门间沟通交流、协作配合不够,同时,新疆红十字备灾救灾仓储体系还不完善,应急救援和志愿服务队伍建设较为滞后,备灾救灾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第二节 “十三五”时期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中国红十字会“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央及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以《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依据,坚持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发展理念,围绕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传播人道主义价值和理念、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着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依法治会能力,努力推进全疆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贡献。
第三节 “十三五”时期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
今后五年,为确保全疆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下基本要求。
一是坚持红十字运动根本方向,把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与国情、区情和人道事业发展需要有机结合起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新疆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
二是坚持人道主义宗旨,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改善最易受损群体的生存和发展境况作为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贴近基层,把红十字事业做成各族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
三是坚持宣传引导示范、实践传承有机统一,把动员和组织新疆广大公众参与作为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坚持不懈地夯实红十字运动在新疆大地发展的社会基础。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科学发展,把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依法强会、公开透明作为重要抓手,扎实推进新疆红十字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第四节 “十三五”时期红十字事业的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综合考虑国际、国情、区情和新疆红十字事业发展趋势,今后五年,总体发展目标是服务“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的能力不断增强,着力建立健全新疆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三献动员”、“志愿服务”、“筹资宣传”、“人道外交”等七个人道公共服务体系,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在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完善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一)完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落实《新疆红十字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实现所有地州、县(市)红十字会应急预案纳入同级政府整体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危机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
(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灾害救助规则》、《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中国红十字会应急救援队建设规范》的要求,“十三五”期间,建立完善15支应急救援队,为救援队配备必要的装备,以自治区应急救援队为主,基本形成14个地级红十字会应急救援队为辅的格局,支持救援队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救援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程度。
(三)加强备灾救灾仓储体系建设。
优化红十字系统备灾仓储布局和人道物流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运输协调机制,推进仓储和物流管理信息化,提升备灾救灾能力。“十三五”期间,自治区红十字会重点建成北疆片区奎屯备灾救灾物资库,逐渐形成“以乌鲁木齐物资储备库为中心,以北疆、南疆、东疆三个片区的物资储备仓库为支撑,以十四个地州物资储备仓库为补充”的备灾仓储体系,并加强综合管理,统筹安排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切实发挥“面向新疆,服务西北,辐射中亚”作用,保障各级红十字会在第一时间开展救灾工作。(四)配备县级红十字会工作用车。“十三五”期间,为提高县级红十字会应急救援的反应能力,计划为县级红十字会配备工作用车。
二、提升应急救护培训质量
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推进应急救护培训“五进”活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入制度化、规划化、常态化轨道,不断提升公众应急救护普及率;创新方式方法,争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继续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高危行业和领域培训红十字救护员,提高群众性自救互救能力,全疆红十字救护员培训人数增加50万人次;继续推进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进校园工作,积极争取将应急救护和应急避险知识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课程;推广“红十字急救掌上学堂”和应急救护远程教育,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救护培训中的运用,不断提高公众受益面;加强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基地建设,到2020年,全区50%以上的地、市级红十字会均建有标准化的救护培训教育基地。在全区80%的县、市、区开展安全教育体验式示范社区和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大力实施生命健康安全体验教室和生命健康安全教育项目;在全区9个五星级旅游景区建立红十字救护站;统一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教材和师资标准,完善救护工作管理制度,提高应急救护培训质量。“十三五”期间,全疆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培训总人数达到200万人次。
三、拓展人道救助领域
积极争取自治区“十三五”彩票公益金支持,扩大人道救助覆盖面,开发符合新疆实际的社会救助品牌,积极主动开展助医、助学、助困、助残和助老等人道救助工作,持续推动红十字关爱进社区、进农村;继续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实施贫困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症患儿救助行动;继续开展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关爱行动,做好艾滋病高危人群行为干预、社区宣传、反歧视和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庭的关爱等预防和关爱项目;积极推进以“健康促进、减灾防灾、生计发展、人道传播”为主要内容的“博爱家园”项目建设,力争在全区新建“博爱家园”100个,重点支持南疆地区人道公益项目落地实施,实现“博爱家园”项目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全疆计划投入2500万元款物,救助困难群体12.5万人。
四、实施生命救助工程
着力规范全疆红十字会系统“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简称“三献”)动员体系,扎实推进“生命救助”工程;建立健全红十字会“三献”组织体系,“十三五”期间,实现全区各级红十字会有专人承办“三献”工作的目标;按属地管理原则,全疆各县以上区域有红十字无偿献血宣传、推动志愿服务队,红十字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服务队,红十字遗体、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服务队。
五、提高志愿服务管理水平
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修订《新疆红十字会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做好志愿者登记注册管理,加强志愿者的培训与指导,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及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规程、工作制度和培训手册,提高志愿服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全疆红十字志愿服务实现统一标识、统一证件、统一服饰、统一培训、统一奖励标准的“五统一”管理,打造红十字志愿服务特色品牌;广泛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各地州、市红十字会基本实现有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有固定的志愿服务基地的目标,基本形成按专业、分领域组建各类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力争到2020年全疆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达300支以上,志愿者登记注册人数累计达到4万人以上;推进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完善红十字青少年组织网络,成立高校红十字会工作委员会,以人道传播、健康促进、志愿服务为核心,大力开展中小学、在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参与人道事业,服务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
六、发挥民间外交作用
在总会的指导下,巩固“中亚地区国家红十字会人道工作能力建设研修班暨重点研讨活动”成果,按照国际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利用地缘优势,深化与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国家红十字会的交流合作,建立人道发展领域对话和交流机制,主动承担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交付的关于民间外交方面的事务,充分发挥人道外交在维护和发展新疆利益中的积极作用,服务于“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巩固与加拿大、英国红十字会长期密切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人员交流与培训,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技术,引进境外援助资金,促进新疆人道事业发展。
七、加强信息化建设,人道传播能力明显提升
打造红十字传播平台,加强由自治区红十字会网站、捐赠信息发布平台、筹财管理、项目管理、灾害管理、组织与志愿者服务6个子系统组成的信息化建设,逐步形成红十字宣传平台、公共媒体资源和志愿者现场宣传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立体传播网络;树立大宣传理念,完善大宣传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宣传方式,积极探索和创新如手机短信、公益广告、车载视频、户外媒体等多种宣传途径,开发知识性强、趣味性高、适应性广,具有鲜明红十字特点的宣传品,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加强红十字会宣传队伍建设,组建红十字新闻宣传志愿服务队,通过培训、经验交流,培养骨干,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宣传工作水平;完善红十字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制度,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引导能力,维护红十字会的社会形象和声誉;充分利用“5·8博爱周”、“世界急救日”等节点,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积极传播国际人道法,大力弘扬红十字精神。
八、提升对口援疆工作水平
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工作会议精神、《关于对口支援西部地区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2020年)》、《中国红十字会对口支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事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16-2020年)》、《“院士+”西部儿科医师培训计划·新疆站行动合作备忘录》,完善对口援疆工作机制,制定新一轮对口支援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加强沟通衔接,密切协调配合,重点在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加大人道救助支持力度、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加强红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7个方面争取支持,进一步提升受援地红十字会工作能力和水平;落实《“院士+”西部儿科医师培训计划·新疆站行动合作备忘录》内容,加强与中国红十字会、合作机构、自治区相关厅局的沟通协调,力争2年内完成100名儿科医生的培训任务。
第五节 推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应将红十字事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人道服务需求、红十字事业发展需要,保障依法开展工作经费投入。积极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争取提供更多的民生服务。
二是法制保障。建立健全红十字会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新政发〔2013〕93号)文件精神开展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特别是地、县两级红十字会建立健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委会机构,按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
三是投入保障。加大红十字事业的投入力度,将红十字人道救助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建立和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增长、分类保障、分级负担、城乡统筹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强筹资与宣传工作,最大限度挖掘出需求点并策划好,建立系列基金搞好专项筹资,打好做事的物质基础。
四是队伍保障。以加强机制建设为根本,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实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程。将地县两级红十字会会长能力建设培训纳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调训计划,分类对地县两级红十字会会长、区地县三级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专职工作人员、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力争5年内所有从事红十字工作的人员培训一次。夯实能做事、做成事的组织和人才基础。
五是监督保障。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政策与重大工程,实行会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以本规划为依据,制定和实施年度计划。各地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区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并以此为依据,制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年度计划。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和督导。加强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规划中期、末期评估和修订机制,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六节 加强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强化基层、突出重点”原则,以项目运作的方式,加强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建立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支撑保障体系,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人道救助环境。
《新疆红十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项目》
(简称《规划项目》)
一、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
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由备灾救灾仓储体系建设、赈济应急救援队建设、工作用车配备三个子项目组成,需投入项目资金1450万元(备灾救灾仓储体系建设项目500万元,赈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项目750万元,工作用车配备项目200万元)。
(一)备灾救灾仓储体系建设项目。
1.立项依据
《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物资库)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省级备灾救灾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并配备相应辅助用房;地级红十字会备灾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并配备相应辅助用房;县级红十字会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备灾救灾库房”。
2.“十三五”时期目标
一是投入500万元建成2500平方米的自治区北疆片区奎屯备灾救灾仓库。
二是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通过利用民政系统储备库和其他部门储备库资源共享,以代储的形式在各县市储备红十字会救灾物资。
(二)赈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项目。
1.立项依据
一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明确要求:“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县级综合性赈济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得到全面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
二是《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第(七)点:“支持红十字会依托志愿人员建立各类救援队伍,提高民间救援的专业化水平”。
三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新政发〔2013〕93号)要求:“支持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资金、装备、人员等方面给予倾斜,形成指挥统一、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的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伍。”
2.“十三五”时期目标
依据《中国红十字会应急救援队建设规范》中“赈济应急救援队建设规范”的要求,“十三五”期间,筹集资金750万元,分阶段建成区级红十字赈济应急救援队1支,规模80人左右,组建地州级赈济应急救援队14支,各支规模40人,队员人数达到640人(2016年完成自治区本级、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回族自治州队伍的组建,2017年完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克拉玛依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喀什地区的队伍组建,2018年完成阿勒泰地区、哈密市、吐鲁番市和阿克苏地区的队伍组建,2019年完成塔城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以及和田地区的队伍组建。并力争在2017年自治区本级红十字赈济应急救援队获国家级队伍认证,2018年,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2个州级赈济应急救援队获国家级队伍认证)。经费用于赈济应急救援队年度培训、演练及设备维护、为应急救援队员在执行救援任务时购买人身意外险。
(三)县级红十字会工作用车配备项目。
1.立项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灾害救助规则》第四条:“中国红十字会根据自身的资源情况和灾区的灾情及需求,强调在第一时间向受灾中的易受损害群体实施无偿救助。”
2.“十三五”时期目标通过社会募集,投入200万元资金,为50个县级红十字会配备工作用车(微型车)1辆,每辆工作用车4万元。二、普及应急救护知识项目通过争取国家和地方彩票公益金、中国红十字会的支持及各级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筹集6100万元资金用于全疆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的群众性普及。
(一)立项依据。
1.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提高群众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和传统业务。
2.《中国红十字事业2010-2014年发展规划》要求:将应急救护工作纳入当地应急工作体系,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防灾避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的培训。
3.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履行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职责,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推广普及和培训演练,积极推动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牧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不断提高应急救护知识在各族群众中的普及率和知晓率,把普及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纳入民生工程”。
4.《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的意见》指出:“红十字会要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将应急救护培训与安全生产相结合,积极开展面向高危行业和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护培训”。
(二)“十三五”时期目标。
培训师资1000名,培训总人数达到200万人。其中:培训救护员50万人(其中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达20万人次),普及各族群众人数达150万人次,达到每40-50人中有1名培训合格的应急救护员,人口与培训救护员比例达到40∶1(根据《自治区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暂行办法》每人培训费不得超过200元执行,师资培训课程为40课程(5天)。其中:师资培训:200元/人/天×5天×1000人=1000000元。救护员及普及性培训:200万人×30元/人=6000万元,救护员培训费用计30元,其中,授课费10元,场地费及教材费10元,耗材及工本费10元)。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
在中国红十字会的支持下,自治区红十字会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需筹集资金800万元,建成自治区红十字会网站、捐赠信息发布平台、筹财管理、项目管理、灾害管理、组织与志愿者服务6个子系统。
(一)立项依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第二条第五点规定:“公开透明是提升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的重要保证,信息化建设是推进公开透明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将红十字会的信息化建设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提升红十字会的科学管理和信息公开水平”。
(二)“十三五”时期建设目标及工作任务。
1.建设目标
自治区红十字会信息化工程面向自治区、地、县三级红十字会,形成“全区一盘棋”的业务运转与服务体系,支持业务流、信息流、数据流的横向协同和纵向贯通。自治区红十字会信息化工程依托中国红十字会信息管理系统,以捐赠服务为主线、以业务管理为基础、以“三统一”(统一标准规范、信息服务方式、统一业务平台)为准则,服务于自治区各级红十字会,实现资源共享、数据共用,信息互通。
2.工作任务
进行标准化总体设计。一是确定自治区红十字会信息标准化目标;二是确定自治区红十字会信息标准化体系框架;三是建立自治区红十字会信息标准化管理机制。
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一是确定工程可用的自治区红十字会信息化标准;二是研究确定拟采用的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三是制定所需的共性、基础性、关键性标准;四是适时调整标准体系及重点标准修订项目;五是将信息化建设中的共性、成熟的标准化成果上升为电子政务标准。
加强标准贯彻实施。一是制定标准贯彻措施,加强贯彻的管理与检查;二是与工程应用紧密结合,推行试行标准并根据试行情况对标准进行完善;三是建立标准符合评定机制,确保标准实施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