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4日 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948
10月20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今年我市启动的工会会员大病救助基金已经开始接受申报受理。大病救助基金受理时间于11月30日前结束。
据介绍,为完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减轻广大工会会员的医疗费负担, 2015年,我市成立了全省首个针对工会会员大病救助发起的基金。当年工会会员大病救助基金共救助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会员40人,发放救助款51.05万元,其中最高救助5万元。
记者了解到,大病救助基金主要用于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内,救助自付医药费较大造成生活困难的工会会员。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市区范围内的工会会员,可向本单位工会申请,并填写申请表,附上医保结算单、出院小结原件等材料。申请大病救助需满足两个条件: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人均收入在低保线2倍以下。或家庭人均收入虽超过低保线2倍,但由于持续治疗医疗费用支出较大,造成生活实际困难的;申请人须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个年度内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后,其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自付部分(不含自理、自费项目)超过1万元的,或持低保证、低收入职工优惠证、残疾证(一、二级重度残疾),医疗费自付部分(不含自理、自费项目)超过5000元的。“一个医保年度内,已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申请人,救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他申请人救助额度一般不超过2万元。”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提醒需要申报的工会会员,今年申报时间将提前,于11月30前结束,救助款将于2017年元旦前发放到位。(湖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