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3日 来源:牡丹江卫生计生委 浏览次数:3840
按照市卫生计生委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部署,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补偿工作全面启动,9月22日,牡丹江城区完成新农合大病保险首例报销补偿工作,阳明区五林镇五星村农合患者袁长伟获得首例报销补偿,补偿金额为31393元。同时,海林、宁安、东宁 、林口,穆棱、绥芬河也陆续为参合患者进行了大病保险报销补偿工作,截至9月26日,已向全市9名参合患者支付补偿金额28万元。
中国人寿牡丹江分公司负责海林、东宁、宁安大病保险报销补偿工作,中国太平洋人寿牡丹江分公司负责牡丹江市城区、林口、穆棱、绥芬河大病保险报销补偿工作,自8月23日新农合大病保险签约启动仪式至今,合管办及两家保险公司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完成了专户建立、人员配备、业务培训、系统对接、合署办公、报销补偿等工作,新农合大病保险进入实质性补偿阶段,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第一阶段工作任务提前完成。
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拓展和延伸了参合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功能,切实减轻了参合患者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社会问题,今后,市卫生计生委将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做好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更好的为参合农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