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2日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网站 浏览次数:4287
芜人社发〔2015〕31号
关于转发《关于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
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37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2016年1月20日前将《工伤人员待遇调整情况统计表》报送市人社局工伤生育保险科。
联系电话(传真):3991152、3991151
附件:
关于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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