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1日 来源:山南网 浏览次数:3894
1、 出入院证明、诊断证明、转诊转院证明、死亡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及费用清单(如发票金额含农牧区医疗制度报销金额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加盖卫生局公章),超过农牧民医疗制度最高报销金额的费用则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
2、 《农牧民家庭医疗账户本》有关资料复印件,即“户主基本情况”页和赔付对象“家庭成员花名册”页复印件;
3、 农牧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申请表(按要求填写);
4、 农牧区医疗制度报销结算单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事故证明并加盖公章;
领款人须知:
若有监护权的人代领赔款则需: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委托他人代领赔款则需:本人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农牧民补充医疗保险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