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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农合基金补偿方案出炉 普通疾病最高可报12万 重大疾病最高可报15万

  政府财政补助水平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重大疾病补偿封顶线为15万元……桂林市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简称“方案”)近日出炉,我市参合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筹资标准提高 参合农民“获得感”增强 

  “10年前,个人只缴10块钱,今年涨到120块了,但是大家还是蛮积极地缴费。”全州县蕉江瑶族乡村民付秀英说,虽然个人缴费涨了,但政府补助得更多,能报的钱也比以前多了很多,所以大家心里有底。

  根据方案,新农合基金主要由政府补助和农村居民个人缴费筹集。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2016年人均筹资标准为540元,其中各级政府财政补助标准420元,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120元。

  从2015年来看,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70元提高到90元,财政补助水平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农民多交20元,政府财政补助增多60元。而2016年个人缴费提高30元,但政府财政补助增加了40元。

  据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农合是一项“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共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筹资标准提高,意味着医疗保障水平也随之提升。

  目前,随着在外务工人员纷纷返乡,各县区参合农民个人缴费到了高峰期,还没有缴费可以抓紧时间办理。凡桂林辖区内居住在农村的农村居民,都可以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合。

  值得提醒的是,因外出打工等原因已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能重复参合和重复享受待遇。参合人员保障期限按年度受益,当年参合,当年受益。当年出生超过缴费期的新生儿随母亲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实行“母婴捆绑”政策(封顶线按一个人标准进行计算)。

  普通疾病最高可报12万 重大疾病最高可报15万 

  参合之后,大家最关心的住院费用最高能报多少,据方案规定,普通疾病住院补偿封顶线为12万元,重大疾病补偿封顶线为15万元。

  据了解,住院补偿均设置起付线,指新农合基金对参合农村居民进行补偿时计算住院补偿费用的最低起点。起付线以下的费用由参合农村居民自付。

  到市内不同医疗机构住院就诊,补偿起付线标准不同,具体为:乡镇级卫生院200元,县级和市二级医院500元,市三级医院1200元,自治区级医院1500元。秀峰、七星、叠彩、雁山、象山五城区内,起付线为乡镇级卫生院200元,县级和市二级医院500元,市三级医院800元,自治区级医院1000元。市内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按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执行。市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含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参照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执行。

  广西区外定点公立医疗机构按以下标准执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1500元,省级医院1800元。自治区外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起付线1800元。

  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解释,封顶线是指新农合基金能够提供给参合农村居民年度累计的最大补偿额度。方案规定,普通疾病最高可报12万元,重大疾病最高可报15万元。参合农村居民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以上部分,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为80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转诊手续不办 报销比例可能降低 

  转诊手续不办理,报销比例有可能要下降。

  平时,大家都想到大医院看病挂号,但是一些常见病和慢性病,并不需要到大医院去,因而造成大医院人满为患,而基层医院却冷清得很。因此,为配合分级诊疗,新农合补偿时实行逐级转诊制度。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下调10%。

  不过,特殊情况,比如因急危重症或抢救(需有记录),以及农村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桂林市区(临桂区除外)务工、居住、就读(提供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不用办理转诊手续。无相关转诊手续和《居住证》的,报销比例同样在原基础上相应下调10%。

  方案规定,市内住院补偿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乡镇卫生院85%,县级和市二级医院70%,市三级医院55%,自治区级医院50%。市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偿比例参照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广西区外公立医疗机构补偿比例按市内同级标准下调5%,非公立医疗机构补偿比例统一为30%。

  此外,值得提醒的是,参合农民患病后就诊的医疗机构,必须是当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将得不到补偿。此外,各县区制定、执行各自统筹区域的新农合实施细则会略有不同,具体以当地的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