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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许昌市“572111”医疗卫生精准救助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东城区卫生计生局,委机关各科室:

将《许昌市“572111”医疗卫生精准救助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计划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做好摸底调查、救助对象的确定、建档发卡(证)、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建立工作台帐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本计划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市卫生计生委。

联系人:岳 阳

联系电话:0374-2335619    0374-2660077

 

 

 

                                              2016年5月25日

 

 

 

许昌市“572111”医疗卫生精准救助计划

 

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2017年全市贫困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顺利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根据《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许发〔2016〕8号)精神,结合卫生计生行业特点,市卫生计生委研究决定,在全市124个贫困村、8.84万贫困人口中,实施“572111” 医疗卫生精准救助计划,救助对象凭贫困人口卡,可享受“五免七减两补一扩一提一降”的医疗救助政策,切实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

“五免”:一是免除长期服药贫困患者药费。农村贫困人口患者,在村卫生室看病就医,新农合个人家庭帐户用完后,仍需长期服用的对症药品,凭贫困人口卡由乡镇卫生院定期负责配送,其费用全额免除,由新农合基金支付。二是免除贫困人口住院起付线。农村贫困人口患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免除新农合住院报销起付线。三是免收贫困人口住院押金。贫困人口在县内定点医疗住院免收住院押金,实行“先住院、后付费”。四是免除特殊病贫困人口患者药品费用。精神病、结核病等特殊病种享受国家规定免费政策和新农合相关政策。五是免收普通挂号费。贫困人口在村、乡、县级看病就医免收普通挂号费。

“七减”:贫困人口患者凡在县级(含)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对住院病人基本药物目录外药费、诊查费、检查费、检验费、麻醉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减免10%。

“两补”:对贫困人口“0-14周岁”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患者,可申请“天使阳光”、 “小天使”基金救助,给予补偿“2-3万元”、“3-5万元”。

“一扩一提一降”:一扩:扩大新农合慢性病病种范围。扩大农村贫困人口患者新农合慢性病病种,其报销比例为70%;一提:提高看病就医报销比例。农村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及其它救助后,年度内剩余的合规自费超过1.5万元部分,新农合第三次再予以80%报销,救助限额为20万元。一降:降低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对农村贫困人口患者实施降低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待省定)。

为认真组织实施 “572111” 医疗卫生救助计划,市卫生计生委成立了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并建立了委领导联系贫困村制度,定期分析研究扶贫工作,及时解决扶贫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将医疗卫生精准救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帐,实行台帐管理,对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 “一户一档”、“一人一卡”,并对经帮扶脱贫的贫困户、贫困人口患者实施动态管理,脱贫一户销号一户,脱贫一人销号一人。市卫生计生委将实施目标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进行排名通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努力帮助“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早日脱贫。

本医疗卫生精准救助计划解释权归市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