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8日 来源:漯河市卫生计生信息网 浏览次数:3668
漯河市财政局 漯河市公安局 漯河市民政局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漯河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漯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全市各级医疗机构:
为解决我市身份不明或无负担能力患者应急救治保障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保证基金合理筹集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15号)和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制定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3﹞94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厅联合印发的《河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社﹝2013﹞213号),经研究制定了《漯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漯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漯河市财政局 漯河市公安局 漯河市民政局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漯河市卫生局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