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1日 来源:延安市总工会网站 浏览次数:3476
延市总工〔2015〕21号
各县区总工会、民政局: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市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救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各项救助水平逐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困难职工(含农民工,下同)帮扶救助工作,按照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帮扶并举的要求,发挥各级工会在困难职工救助工作中的重要补充作用,支持各级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推动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新常态下的长效化、精细化
全市各级工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部署,继续推升工会四季送“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工会帮扶品牌,深化各项专项帮扶行动,为困难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发挥工会在全市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一要深入到困难职工居住比较集中的社区、企业,摸清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困难状况、致困原因和帮扶需求,反映困难职工群体的现状及愿望诉求,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二要进一步依托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补充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科学化管理,坚持依档帮扶,因困施助、实名制原则,争取更多帮扶资源,不断提高帮扶标准,丰富帮扶救助内容,使帮扶工作长效化、精细化。
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强化规范化管理,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政策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提高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水平。要积极配合工会等组织,统筹掌握符合救助条件困难职工的基础数据,共同制定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基本生活问题。全面推进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缓解困难职工看病难问题。
二、构建工会帮扶与民政救助相结合的协同机制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民政部门要强化配合,协调一致,相互支持,将工会帮扶与民政救助制度有效结合。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研究解决困难职工生活和医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途径,相互通报各自工作部署和着力重点,统筹处理好劳动就业群体帮扶与社会困难群体救助的关系,共同织牢社会救助兜底工作。
全市各级工会要积极开展困难职工状况调研工作,每年形成调研报告作为依据存档和上报上级工会,并借助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筛查功能,对特困职工进行前期调查核实,主动向同级民政部门提供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职工名册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生活困难程度、患重特大疾病等基本情况。
各县区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社会救助职责,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作用,切实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请各县区总工会、民政局遵照执行。
延安市总工会 延安市民政局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