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2日 来源:延安市总工会网站 浏览次数:4152
1、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交个人申请(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人口、月工资、困难原因等)。
附:全家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致困原因证明材料(职工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或原始材料,低保证、失业证、残疾证,重特大疾病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用等资料),困难职工子女的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农民工另需提供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单位工会、街道居委会出具证明(双联便函)。单位证明的内容:岗位状况、工资状况、医疗及医疗费用状况和因公伤亡情况。居委会证明内容:家庭成员就业、就学、就医状况、经济收入情况及是否进入低保。对遭受火灾、水灾、房屋倒塌的,居委会需证明受灾情况及社会救助情况;
3、各项资料经市总工会援助中心认真审核,确认真实无误后,填写《困难职工档案》,确定为“金秋助学”帮扶对象。
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地址:枣园路新洲小镇B区914室
电话:8073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