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0日 来源:大理青年网 浏览次数:3123
近日,云龙县制定印发《云龙县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减轻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的医疗负担。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立足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近日,云龙县制定印发《云龙县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龙政办发〔2015〕60号),切实减轻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的医疗负担。
据悉,《实施方案》将患重特大疾病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以及经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其它因患重特大疾病难以支付医疗费用且家庭贫困人员列入救助对象。优先将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胃癌、肺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等20类疾病及其它自付金额较大的特殊疾病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病种。实施方案将采用“一站式”及时结算救助和医后救助两种方式,救助封顶暂定为每人每年6万元。
为切实加强全县的社会救助能力,确保该《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行,云龙县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相关成员单位,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共青团云龙县委为积极配合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动员各乡镇团委开展宣传工作,推动云龙县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