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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儿童大病救助的通知

各县市区慈善会、荆州开发区民政局:

荆州籍爱心企业家在湖北省慈善总会针对荆州籍贫困儿童大病患者,设立了专项救助基金,以帮助部分贫困家庭缓解燃眉之急。根据省慈善总会与该企业家签订的协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0-18岁低保、特困家庭中患下列疾病的未成年患者;媒体关注的未成年患者。

二、救助病种

复杂性先心病、急性白血病、尿毒症肾移植、癌症,突发性事故致伤者。

三、救助标准

按照湖北省慈善总会儿童大病救助办法,给予一次性治疗救助。复杂性先心病、急性白血病、突发性事故致伤,最高不超过2万元,癌症最高不超过1万元。

四、救助办法

符合上述救助对象和病种条件的,请在“荆州慈善网”下载《湖北省慈善总会大病救助申请表》,备齐病情证明、低保证、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备注栏中已列明),到户籍所在地慈善会申请,由当地慈善会初审后报市慈善总会审定,于每月底将审定的材料统一报省慈善总会,省慈善总会审批后将资金直接打入个人银行帐户。 

五、其他事项

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医保的困难家庭患复杂先心病的未成年人也可直接向省慈善总会申请,待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手术,并减免相应的费用;也可申请进入“神华爱心行动”项目,向项目合作医院提出申请。“神华爱心行动”项目合作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

 

2015年4月24日

 

湖北省慈善总会大病救助申请表

编号: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收文时间:   年   月   日


救助人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病 种


家庭住址


低保证号


本人(父母)

职  业


联系人姓名


电 话


家庭困难

情 况


已发生总费用


农合(医保)已报费用


申请资金


县(市、区)慈善会

审核及资助情况

系城市低保对象( )农村低保对象( )其它特困对象( )

本会(局)已资助      元(附资助凭证、报销凭证、低保证或特困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省慈善总会

办公室调查

初审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负责人:

年   月   日

总会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备 注

请将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白血病患者附血液细胞学检查报告单和病情证明单;尿毒症患者附血液、尿液检查报告单和病情证明单)、与申请资助金额相对应的医院收费收据、特困证明、当地资助资金凭证连同本表一同寄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