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8日 来源:中国龙岩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 浏览次数:3799
各镇、区直相关部门(工作组):
现将中共龙岩市委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工作委员会、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脱贫攻坚战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2016年2月15日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脱贫攻坚战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省、市有关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关精神,确保2020年开发区所有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小康社会,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要求,牢固树立并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遵循“造血为主、村企联动、干部包户、全民参与、救助兜底”的原则,健全五大工作机制,实施五到村十到户的“5510”行动计划,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出实招、谋实策、见实效,推动扶贫政策、资金向贫困村和贫困户聚集,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举全开发区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开发区每年稳定减贫率达20%以上。到2018年,开发区现有的国定扶贫标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到2020年,省定扶贫标准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定扶贫标准相衔接;开发区6个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开发区平均水平80%以上,村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实现全部摘帽,共同实现小康。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区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对全区脱贫攻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与各镇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成立脱贫攻坚战役领导小组,制定下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挂钩帮扶等配套政策,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精准识别阶段。(2016年1月-2月)
以各镇为主体,组织精准识别工作队,进村入户,严格按照国定、省定标准,坚持“五查五看”、“三级审核”、“三次公示”,在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建档立卡“回头看”,实行一村一册、一组一档、一户一卡,坚决做到符合标准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标准的一户不进。
3、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3月-2020年10月)
各镇各部门按照经开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部署,围绕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全面推行精准脱贫“5510”工作模式,深化、量化、细化“五到村十到户”具体措施,做到因户施策、项目到人,加快精准脱贫,强化资金保障,加强考核督查,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役。
4、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月-12月)
按照责任书和考核办法要求,对镇、村、户脱贫情况开展检查验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好迎检各项准备。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兑现奖惩。
二、精准施策,推进脱贫攻坚战役
(一)实施贫困人口“十到户”行动。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要求,在找准切入点、提高精准度,治标与治本结合、输血与造血并举,开发扶贫与保障扶贫两轮驱动、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统筹推进,全面落实精准脱贫“十到户”行动,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扶到点上、扶到根上。
1. 生产发展到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增贫困户从发展生产、致富项目等方面进行扶持。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根据自身实际,发展芙蓉李、百香果、花卉、烟草、茶叶、竹业、蔬菜等特色传统产业,培育山鸡、贵妃鸡等特色种养殖业,发展菌、药、禽、蛙、蜂等林下经济。大力发展“农家乐”、“森林人家”等乡村旅游扶贫,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做到每个贫困户都有1个以上增收脱贫项目。到2020年,每个贫困村建立1个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财政、农业部门)
2. 择业就业到户。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大力推进“一户一就业”工程开展好订单定向培训,适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鼓励开发区企业优先安排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劳动力,鼓励企业开展定向培训,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加大对贫困村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开发区每年安排一定经费,实施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劳动保障、农业部门)
3. 造福安居到户。优先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发挥政策性银行对异地搬迁贴息贷款的信贷支持作用对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且有搬迁意愿的农村人口,加快实施造福工程搬迁。加大对自愿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扶持力度,努力做到应搬尽搬。开发区将安排一定数量的安置房提供特困户租用。(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住建、农业部门)
4.捐资助学到户。进一步完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不让贫困户子女因贫失学、辍学。实施义务教育到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四免一减”政策。适当提高对高校贫困生助学金资助标准和助学贷款额度,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落实区、镇干部和教师与贫困学生的结对精准帮扶,减少因学返贫现象发生。(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教育部门)
5. 医疗援助到户。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全面实施贫困村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临时救助资金以户籍人口为基数,由开发区按每人每年7元筹集。(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 开发区财政、民政、卫计部门)
6.救助兜底到户。对农村低保户、缺乏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救助扶贫。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制度,从2016年起将农村低保最低标准每年提高。推进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将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措施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兜底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健全孤儿、残疾人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低保家庭中的孤儿、重度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重点救助对象,及时给予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民政部门)
7.实用技术到户。充分发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优势,整合科技力量,组建科技扶贫队伍,以定点、巡回、技术承包等形式提供便捷有效的科技服务。建立农业科技人员对接帮扶贫困对象机制,通过面对面指导,手把手教授,帮助贫困对象掌握1至2项实用技能,发展1项增收项目。加强科技引导服务,增强贫困群众科技意识、现代物流“互联网+”意识、品牌意识,增强精准扶贫与精准脱贫的带动力。(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科技、农业部门)
8. 社会捐助到户。依托社会主体,将“五位一体”爱心助孤行动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拓展延伸。鼓励和引导群众团体、民间组织、企业家等采取定向扶持方式,捐资捐物直接支持贫困对象发展生产,达到增收目的。鼓励辖区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建立健全“企业捐资+企业捐建”制度、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制订税收减免政策等;制定吸引企业通过投资兴业、吸纳就业、开发资源等多种方式参与扶贫的激励政策,倡导企业包村包户扶贫。 (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民政部门)
9. 结对共建到户。优先选拔年轻后备干部任工作队队长或贫困村第一书记;按照处级干部每人每年帮扶2户、科级及以下干部每人每年帮扶1户的要求,确保贫困户挂钩帮扶全覆盖,实现每个贫困村都有帮扶单位,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做到工作到村、扶持到户、责任到人。(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干部人事部门、开发区综合办)
10.失地保障到户。对失地的贫困人口在原有保障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在技能培训、生产发展资金、劳动就业等方面优先安排。加大贫困村的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扶持力度,优先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为生态保护人员,增加贫困人口保护生态和治理水土流失的劳动报酬。
(二)实施贫困村“五到村”行动。把6个贫困村作为薄弱环节进行扶持攻坚,对照脱贫标准,区分贫困类型,精准分析贫困原因,聚焦目标任务,精准发力,实施“五到村”行动,推动扶贫方式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确保贫困村如期脱贫摘帽。
1.造血项目建设到村。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每年至少安排贫困村1个“一事一议”财政补助项目,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优先保障贫困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对居住相对集中、具备条件的贫困自然村道路进行硬化建设。提高生态林补偿标准,优先让贫困户转为生态公益林管理员。实行招商引资飞地政策,对村级招商企业地方税收执行五五分成政策。同时,加强水引水源、水土流失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 开发区财政、交通、水利部门)
2.公共服务覆盖到村。强化对贫困村的公共设施、交通、水利、安全饮水、教育、科技、文化、广电、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的投入。重点推进贫困村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村庄整治,将贫困村优先纳入“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范畴,加大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力度。改变落后民风习俗,普遍建立村级文化中心,办好用好“农家书屋”。支持贫困村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各种文化资源。(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 区直各部门)
3.村企联动帮扶到村。发挥辖区企业资源优势,安排企业(龙头企业)挂钩贫困村,实施村企联动计划,以企带村、以村促企、双向联动,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在发展村集体经济、招商引资、发展“飞地工业”、人员就业等方面给予帮扶,做到村村有企业挂钩帮扶。(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 开发区财政、企业服务中心)
4.金融产品延伸到村。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深入推进金融服务“不出村”工程,优化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鼓励和支持银行业和金融机构不断到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成立小额信贷风险担保基金,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脱贫攻坚贴息贷款等方式的金融支持,重点支持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 开发区经发、财政部门)
5.工作队伍常驻到村。加强贫困村村两委班子建设,有针对性地选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在安排“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及大学生志愿者名额时,向贫困村倾斜。建立由第一书记、驻村蹲点干部、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乡镇包村干部等扶贫力量组成的驻村工作队,驻扎贫困村,承担脱贫工作的指导、协调等具体工作。(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 开发区综合办)
三、强化保障,健全脱贫攻坚战役五大工作机制
1、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充实配强区、镇两级脱贫攻坚工作力量,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管委会主任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脱贫攻坚战役领导小组,各级党委、政府、村两委要建立分级责任制。开发区承担主体责任,书记和管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镇承担具体责任,镇党委书记、镇长是具体责任人。各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健全扶贫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能,指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务实能干的干部专门负责脱贫攻坚工作。 (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干部人事部门)
2.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参照省扶贫资金筹集分配办法,整合各类扶贫资金,确保区财政每年专项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投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发挥经开区(高新区)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积极开辟脱贫攻坚新的资金渠道,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镇、区直各部门可在部门预算资金和结余资金中,预算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本单位挂钩帮扶村脱贫攻坚项目。(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各部门)
3.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建档立卡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各镇党委、政府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定期进行全面核查,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有簿、区有电子档案。按照“一户一法,分类施策”的要求,抓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这个关键环节,严格按照识别、进退的程序操作。对脱贫攻坚对象,各镇党委、政府要于2月20日前完成现有建档立卡对象的审核认定和国网数据录入,3月31日前完成新增对象的审核认定工作。( 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农业部门)
4.健全联动脱贫机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生动报道我区精准脱贫的先进典型。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移,自愿包村包户,做到贫困户都有党员干部或爱心人士结对帮扶。对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信贷条件的相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示范户等各类经济主体在项目申报、信贷支持、财政贴息、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方面给以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财政、农业、经发部门)
5.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工作监管、奖惩机制。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大幅提高脱贫攻坚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权重。设立脱贫攻坚奖,对突出贡献的企业、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工作不落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优评先。(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农业部门、综合办、干部人事部门)
附件:
1.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各镇脱贫攻坚任务安排表
2.各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致贫原因分析表
3.各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类统计表
4.贫困户脱贫情况登记表
5.贫困户挂钩帮扶情况统计表
6.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各镇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量
7.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各镇贫困情况统计表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各镇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量.doc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各镇脱贫攻坚任务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