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1日 来源:铁岭市扶贫办 浏览次数:3365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辽委发〔2016〕3号)精神,不断推进我市扶贫工作向精准化深入,确保所有贫困人口能够如期脱贫,共同迈进小康社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始终秉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通过实施“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计划,不断强化责任落实,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持续强化政策扶持,采取超常规举措,举全市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1.确保贫困县脱贫摘帽。西丰县是省定贫困县,确保在2018年完成西丰县脱贫摘帽工作,同年完成昌图县亚贫困县摘帽脱贫。
2.确保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我市共有贫困人口92103人。2016至2018年每年脱贫2.8万人,2019年完成剩余8103人及返贫人员脱贫任务。2020年在全市彻底消除贫困。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一线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不断增强脱贫攻坚社会合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严格把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等“六个精准”贯彻落实到各项扶贫开发工作之中,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坚持群众主体,机制创新。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正确处理好国家、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充分调动贫困群众自身积极性、创造性,鼓励他们转变观念,树立勤劳致富、科技致富理念。坚持因地制宜、问题导向。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搞好统筹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模式。
二、脱贫攻坚具体措施
(一)实施特色产业脱贫。制定合理的贫困县乡产业发展规划,配套出台专项扶持政策,统筹使用涉农资金、信贷资金,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特色产业等开发性生产项目。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动行动,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如铁岭县东部山区榛子产业、开原市靠山镇的苗木花卉产业、西丰县中草药产业等。积极培育农民合作组织,鼓励企业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农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支持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如铁岭县大豆深加工企业、开原市食品深加工企业、西丰县柞蚕和鹿产品深加工企业等。依托贫困地区的自然人文资源,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如西丰县城子山风景区。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支持力度。支持电商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
(二)实施就业培训脱贫。以就业为导向,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大职业培训投入,提高贫困人口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别是要强化对贫困村农民的培训,通过实施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实现培训一人,脱贫一户。对参加就业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职业资格证或专项能力证书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财政补助。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鼓励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招收贫困家庭子女。研究设立县乡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用人企业在贫困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定向、订单培训,建立和完善劳务对接机制。
(三)实施危房改造脱贫。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C、D级危房改造4741户。五年内,力争通过扶贫部门完成危房就地翻建1306户,剩余部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国家危房改造政策措施帮助解决。要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把贫困户放在优先位置,探索采用贴息贷款、建设集体公租房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通过就地翻建、危房改造、购买闲置房屋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解决贫困户住房问题。市县两级相关业务部门,在就地危房改造方面要向贫困地区倾斜,确保贫困户在规定时限内入住新居。
(四)实施教育脱贫。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在科技、智力和教育方面的扶贫力度,制定相关政策,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的能力。要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在贫困地区合理布局农村中小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标准化建设,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行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并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有机会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培养一技之长。加大贫困地区特殊教育普及力度。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研究出台助学贷款等配套政策。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加大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向贫困地区基层倾斜,为贫困地区乡村学校定向培养留得下、稳得住的一专多能教师,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
(五)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加强对贫困地区的基本医疗卫生保障能力,保证贫困人口都能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倾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加强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推进贫困县县级医院能力水平建设,实现贫困县的县级中心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县级中医院达到二级水平,每个乡镇有一所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一所村卫生室。加强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建设,积极促进远程医疗诊治和保健咨询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建立三甲医院与贫困县中心医院、二级医院与贫困地区中心乡镇医院稳定持续的对口帮扶关系。加强全科(助理)医生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和发展机制。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把公共服务向贫困县、乡、村延伸,全面普及新农合,增加贫困县、乡、村的义诊活动,尽快补齐公共服务这块短板。
(六)实施社保兜底脱贫。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加大农村低保统筹力度,低保标准较低的地区要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加大临时救助制度在贫困地区落实力度。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改善供养条件。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实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对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体系。健全发现报告、应急处置、帮扶干预机制,帮助特殊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基本生活。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工作。
(七)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全市216个贫困村中有72个村因地域偏僻、交通不便、区域经济基础设施薄弱、自然灾害发生频繁等因素影响,贫困状况较严重。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交通、水利及电力、通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优先支持贫困地区重大交通、水利、电力、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车购税对农村公路建设的专项转移政策,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投资标准,有序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公路改善、撤并村通油路及行政村之间通油路工程,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达深度和通畅水平。待省公路局下达计划后,研究制定铁岭县、开原市、西丰县共计74个贫困村新建沥青(水泥)路面工程198.9公里工作计划。其中,2016年拟新建沥青(水泥)路面工程94.2公里,共涉及相关县(市)贫困村41个。2016年拟实施行政村连通工程176.4公里,总投资5339.8万元。其中,省以上投资3814.7万元,地方配套1525.1万元。加强贫困地区抗旱水源和节水改造等水利项目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等建设要向贫困村倾斜。2020年前,为全市10个贫困村修建饮水安全工程13处;为22个贫困村衬砌灌溉渠道44公里;为41个贫困村修建塘坝、大口井、方塘等水源工程70处;为11个贫困村渠道清淤39公里;为21个贫困村修建桥、涵、闸等田间配套工程29处;为11个贫困村整治河道15.7公里。对贫困地区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给予支持。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网升级改造工程,进一步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为12个贫困村建设自然村生产用电输变电线路,总计27.4千米,为7个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生活生产用电输变电线路13.278千米,总投资658.57万元。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快4G网络覆盖与宽带入户建设。在“十三五”期间,中国移动要力争实现181个村的4G网络覆盖,185个村的宽带入户,累计光缆线路建设555千米,可接入宽带客户数12950户;中国联通要力争实现74个村的4G网络覆盖,35个村的宽带入户,累计光缆线路建设300千米,可接入宽带客户50000户;中国电信要力争实现155个村的4G网络覆盖,累计建设光缆线路540千米。要加快贫困地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建立服务网点。
(八)实施生态和人居环境整治扶贫。安排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防沙治沙、湿地保护与恢复、坡耕地综合治理、水生态治理等项目和资金,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转移支付。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做好我市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全面优化贫困村容村貌。将贫困村优先纳入宜居乡村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力度。2016年在全市9个贫困村内修建无害化卫生厕所730个;在16个贫困村内进行村屯绿化。加大贫困地区以工代赈投入力度,支持农村山水田路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
三、建立完善各项脱贫攻坚机制
(一)完善精准扶贫机制。按照省扶贫办要求,对已登记建档立卡的1个贫困县、216个贫困村、40478户、92103人积极展开建档立卡“回头看”收尾工作,进一步确保贫困人口数据真实、准确。完成市级和县级贫困人口数据与各行业部门数据的对比筛查工作。对经筛查存在问题的贫困人口信息做好核实整改工作,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暨业务管理子系统)中对经核实不符合标准的信息做删除处理,符合贫困标准的信息要由该贫困人口所在乡(镇)出具情况说明,交县级扶贫部门存档备查。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可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加强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能力和数据质量,实现数据共享。加强对扶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开展贫困地区群众扶贫满意度调查,建立对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成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完善财政投入保障和监管机制。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积极开辟新的扶贫开发资金渠道,确保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一是继续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充分利用省级财政计划逐步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的契机,积极争取国家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方面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支持力度;二是市县财政要根据脱贫攻坚需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扶贫投入。县每年也要拿出一部分扶贫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户脱贫;三是驻村帮扶单位每年要拿出不少于10万元扶贫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依据脱贫任务等切块下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涉农资金要明确一定比例用于贫困村。各部门安排的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要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完善与扶贫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相适应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在扶贫开发中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等工作,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依法惩处。贫困地区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三)完善金融扶贫机制。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重点用于发展特色产业和支持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延伸服务网络,创新金融产品,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扶贫项目,允许采用过桥贷款方式,撬动信贷资金投入。支持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信贷,由财政按基础利率贴息。继续落实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支持贫困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积极稳妥发展贫困村资金互助组织。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尝试设立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重点开展扶贫担保业务。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农村征信工作,提高农户信用意识。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支持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
(四)完善科技人才支撑机制。加大科技扶贫力度,解决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加大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科技扶贫的支持,加快先进实用技术成果在贫困地区的转化。强化贫困地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积极推进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组织各类专家积极对接精准扶贫开发重点项目,开展有效的智力扶贫行动。进一步完善引导各类人才向贫困地区基层一线流动的政策措施,组织更多人才投向脱贫攻坚。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继续选派科技副县长、科技副乡长及科技扶贫团、科技特派员,开展创业式扶贫服务。加大政策激励力度,鼓励各类人才扎根贫困地区基层建功立业,对表现优秀的人员在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
(五)建立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贫困地区矿产等资源开发,赋予土地被占用的村集体股权,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六)完善定点扶贫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扶贫工作机制,创新帮扶举措,提高扶贫成效。继续实行市领导联系贫困乡、县领导联系贫困村、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制度。发挥单位行业优势,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和干部驻村帮扶制度。加强与对口帮扶铁岭的鞍山市之间的沟通协作。鼓励开展县区间、乡村间对口帮扶,带动贫困地区共同致富。完善定点扶贫牵头联系机制,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分工督促指导各单位做好定点扶贫工作。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脱贫攻坚责任。
(七)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移,自愿包村包户,做到贫困户都有党员干部或爱心人士结对帮扶。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才和智力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系统组织开展企业包扶贫困村活动。强化“少数民族百乡万户惠民工程”与脱贫攻坚的结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到村到户精准扶贫。完善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制度,增强企业辐射带动贫困户增收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和开展扶贫公益信托。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计划。发挥好“10·17”全国扶贫日社会动员作用。构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探索发展公益众筹扶贫。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一是要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责任制。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每年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扶贫脱贫进展情况。二是加强贫困地区干部队伍建设。选派更多的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到贫困地区工作。选好配强贫困县、乡的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有针对性地选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担任贫困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三是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县两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政一把手共同担任。四是要强化市县乡抓落实的精准脱贫工作体制。市级主要做好组织动员、进度安排、资金投入与管理、推动实施等工作,县级要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村(社区)要做好组织和带领群众推进扶贫项目实施、登记造册、监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五是要明确各行业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责任。制定本部门加大行业扶贫力度的特惠政策措施,积极争取扶贫项目,拓展扶贫资金来源,充分运用行业资源做好扶贫开发工作。
(二)建强贫困村党组织,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加强贫困村支部建设。进一步强化定点包扶和驻村工作队帮扶效果。驻村工作队要确保至少有一名队员吃住、工作在乡村,并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副书记,每周驻村时间不少于3天,全年不少于180天。真正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要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将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作为保障重点。加快推进贫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继续落实好“四议一审两公开”、村务联席会等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
(三)严格扶贫考核督查问责。制定出台市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办法。建立年度扶贫开发工作逐级督查制度,选择重点部门、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地区,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地区,要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把县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之中。出台对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提高减贫指标在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中的权重,建立扶贫工作责任清单。落实贫困县约束机制,坚决杜绝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建立重大涉贫事件的处置、反馈机制,在处置典型事件中发现问题,不断提高扶贫工作水平。
(四)加强扶贫开发队伍建设。稳定和强化各级扶贫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与精准扶贫工作相适应的扶贫开发队伍和机构建设,加强和完善各级扶贫开发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充实和配强扶贫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有扶贫任务的乡镇都要明确扶贫工作职责,并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兼职扶贫工作人员。加强扶贫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扶贫干部队伍能力水平。
(五)努力营造脱贫攻坚良好氛围。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思想,为脱贫攻坚注入强大思想动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贫困地区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创建,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惠民扶贫项目,普遍建立村级文化中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准确解读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生动报道各地区、各部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丰富实践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凝聚人心、鼓舞干劲、奋发有为的脱贫攻坚浓厚氛围。
中共铁岭市委
铁岭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