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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对农村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补助政策作调整

  

图为:县残联领导到重度残疾人家中作政策调研


  日前,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在中央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基础上,对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保险补助政策作出调整,补助对象由原来领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调整为持有一、二级《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补助标准不变,仍然按当年缴费标准全额代缴。调整后,补助人数由2015年的1552人,增加到2016年的1611人,补助金额由2015年的139680元,增加到2016年的193320元,增加38%,将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全面纳入补助范围,让没有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弱,长期需要家人照顾的重度残疾人享受到更多政策的关爱,减轻重度残疾人家庭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