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8日 来源:海南省儋州市政务网 浏览次数:4021
市各有关人员:
为加强社会保障卡的推广应用,提高社保经办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社会保障卡“一卡多用,全省通用”的建设原则,现就我市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办理社会保障领域相关业务的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从2016年4月起,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将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城镇从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医疗个人账户待遇;城乡居民60岁以上基本养老金,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补偿金;市就业局将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职工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补贴等。
二、从2016年5月起,凡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市西部中心医院、农垦那大医院、市中医院、那大镇卫生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八一总场医院、松涛职工医院就医的城镇从业离退休人员、城镇从业在职参保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办理住院结算业务时,应当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
三、尚未办理和领取社会保障卡的人员,请抓紧时间办理和领取。单位人员到所属单位统一办理;灵活就业人员与超龄退休人员到市社保局办理;城乡居民人员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办理。
特此通告
咨询联系电话:23832855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