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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积极打造“五位一体”困难群众医疗保障体系

         为减轻大病困难家庭医疗经济负担、化解因病致贫现象,海宁市积极打造“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慈善救助+社会力量帮扶”的“五位一体”困难群众医疗保障体系。

        一是提高原有救助力度。大病基本医疗救助住院医疗自负费用第一类对象实现最高100%救助的同时第二、三类对象救助提高10%。贫困家庭重度精神病人四院门诊自负基本实现“零负担”,住院自负部分实现全额补助。

        二是提升保障减轻负担。在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的基础上,住院自负部分给予70%-100%救助。新增合理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给予50%-60%的大病保险叠加报销,报销后还有困难,合理自费部分还给予70%-100%的救助。

        三是提速报销方便就医。实行市内公立医院缓交预付款,自负部分出院一次性结算,对于符合医疗事后报销受理条件的,压缩报销时限。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每人每户200元就医交通补助卡,本市就医公交费超过1000元给予全额补助。(海宁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