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5日 来源:桐乡市民政局网站 浏览次数:4235
为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帮助百姓化解巨额灾难性医疗费用支出风险,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今年起桐乡市根据上级要求,针对戈谢病、渐冻症、苯丙酮尿症三种罕见病开展医疗保障工作。
救助标准为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基金报销后,剩余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给予全额解决。申请救助的对象需参加本省医疗保险,并为本市户籍满5年。申请者需到市民政局申请登记备案,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参加浙江省基本医保证明和户籍证明等材料,填写《浙江省罕见病医疗保障登记备案表》。
通过罕见病医疗救助的开展,该市医疗救助体系又得到进一步完善,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社会问题也将得到进一步改善。(桐乡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