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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甘肃省〈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纲要》和《实施办法》)精神,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确保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大意义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扶贫开发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和扶贫开发的重中之重,围绕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基本增收渠道、提高农民就业创业能力,狠抓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和产业化扶贫,是全市上下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村贫困人口从2005年的67.33万人减少到34.3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2.1%下降到11.1%;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550元增加到2825元,年均增长16.4%。但是全市仍有133.52万人口处于贫困线以下,占农村人口的43.37%,主要分布在自然条件恶劣、资源比较贫乏,基础设施滞后、公共服务严重不足的地区,自然灾害频繁,因灾因病致贫、返贫现象严重,扶贫开发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繁重。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重要的政治问题。全市各级党政组织一定要进一步认识扶贫开发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让贫困地区尽快脱贫致富,加快发展,确保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目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纲要》和《实施办法》为总揽,大力实施六盘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紧扣增加贫困人口收入这一主题,以全市列入六盘山连片特困地区的重点县区和省列重点县区的贫困乡村为主战场,把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培育发展特色产业、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作为首要任务,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增强扶贫开发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加快体制创新,全面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突出增产增收增效,加强农业基础设施、新农村示范、扶贫片区开发三项基本建设,加强果品、蔬菜、畜牧、劳务四大支柱产业,建设十大工程项目,加快城乡现代化进程,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早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各级政府对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把扶贫开发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总体规划,实行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2、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把扶贫开发与推进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资源优势,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环境相协调。

3、坚持政策衔接,扶持到户。实行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对贫困人口实施全面扶持,因村制宜、因户施策,做到项目到村、扶贫到户。

4、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充分发挥贫困地区、扶贫对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扶贫对象的主体地位,提高自我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依靠自身力量脱贫致富。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扶贫开发整体合力。

(三)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15%,实施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325个。到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解决,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实现66.76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到2020年,扶贫对象年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基本消除贫困现象,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得到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基本形成,农村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结构优化、质量提升、效益增加的产业发展局面基本形成;城乡居民收入和经济发展实现同步增长,发展扩大趋势得到扭转;民族团结繁荣,社会和谐稳定,与全国基本同步实现小康社会。

(四)主要任务

1、农田水利建设。以县区为单位,在河谷川道区实施水域水环境保护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在浅山干旱区发展节水示范工程,在渭北等极度干旱山区发展雨水集蓄利用和水土保持生态整治工程。到2015年,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新修水平梯田125万亩,使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到2020年,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90%以上,新修水平梯田150万亩,使基本农田面积达到610.05万亩,全市贫困地区整体实现梯田化。

2、特色优势产业。引导群众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逐步形成果品、蔬菜、畜牧、劳务四大支柱产业。到2015年,全市果品产量达到180万吨、蔬菜达到300万吨、畜禽饲养总量达到2750万头(匹、只),累计输转劳动力362万人(次);到2020年,全市果品产量达到300万吨、蔬菜达到310万吨、畜禽饲养总量达到3900万头(匹、只),累计输转劳动力383万人(次),农民依靠产业实现持续增收。

3、交通道路建设。到2015年,县区到乡镇全部实现三四级公路连接,全市所有乡镇和85%的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到2020年,完成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实现路面次高等级化,全市行政村、主要自然村全面通沥青(水泥)路。

    4、饮水安全升级。到2015年, 全面解决人畜饮水困难, 90%以上的农户实现安全卫生饮水,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到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100%。

    5、农村危房改造。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农民建设富有天水特色和传统风貌的安全环保型住房,积极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到2015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万户;到2020年,再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万户,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显著改善。

6、易地扶贫搬迁。对生存环境恶劣、基础设施极差、自然灾害频发、生态环境保护区居住的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到2015年,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0.75万户、3.75万人;到2020年,再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0.74万户、3.65万人。

7、强化教育基础。到2015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年入学率达到98%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巩固扫盲成果,加强民族地区教育;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力争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并使职普比大体相当。

8、劳动力转移培训。重点加强对贫困家庭初、高中学生毕业后未升学、未就业的新生劳动力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和就业服务,加强对农村贫困家庭主要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到2015年,全市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累计达到67万人(次);到2020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全覆盖,累计培训108万人(次)。

    9、医疗卫生。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改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优化资源配置,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15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贫困村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条件显著改善,实现医疗保险、新农合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全覆盖。

10、人口与计划生育。到2015 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3‰以内,妇女总和生育率在1.8左右;到2020年,全面完成乡镇计生服务所和县区计生服务站的建设改造。贫困地区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基本实现人口均衡发展。

11、公共文化。到2015年,贫困地区以县区为中心、乡镇为依托、面向农户的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有线传输、无线覆盖、卫星接收、微波传输和农村电影等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到2020年,广播影视服务系统更加完善,形成无线、有线、数字微波、卫星接收和农村电影等多种方式并用,全市连通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影视覆盖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巩固发展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县区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书屋。

12、社会保障。到2015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到2020年,在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五保供养、农村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

13、林业和生态建设。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五期及泾渭河流域百万亩防护林、藉河流域生态治理示范区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到2020年,着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森林覆盖率达到38%以上。

三、保障措施

(五)深入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

以联村联户为载体,以为民富民为目标,组织动员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驻市部队及院校,认真落实“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八项主要任务,及时梳理贫困村产业发展路子,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扶持与带动同步,充分利用和挖掘贫困村资源,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和劳务输转培训,确保贫困户达到“四个明显”、贫困村达到“四个得到”的成效,走出一条片带发展、整体推动、持久脱贫的路子。

(六)加快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贫困地区村镇规划编制进度,到2015年实现小城镇和行政村建设规划全覆盖。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基本完善、服务便捷、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网络。大力实施以“三清五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治活动,彻底改变农村面貌。加大贫困地区对外通道、通乡、通村道路建设和村庄内道路硬化力度,提高贫困地区高等级公路比例。加强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和田间工程配套,因地制宜建设“五小水利”工程。突出抓好中小河流治理、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以工代赈,积极实施扶贫移民搬迁和生态移民工程。

(七)壮大培育农业特色优势产业

从贫困地区实际出发,以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以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为模式,全力推进果品、蔬菜、畜牧和劳务四大支柱产业。培育和扶持对贫困户带动能力强、辐射面大、扶贫效果好的扶贫龙头企业,加强扶贫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经营。重视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建设,加强特色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进产业化经营。  

(八)坚持整村、整乡镇、跨流域、片带式扶贫开发

把整村推进项目建设作为扶贫开发的首要任务,积极探索推广“县区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的片区扶贫模式,加快整村推进向整乡镇、跨流域、片带式综合开发推进。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重点贫困村经济社会持续跨越发展。

(九)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

大力实施国家扶贫“雨露计划”和甘肃省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一二四”增收工程,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贫困家庭学生职业技术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补助标准,鼓励更多的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启动实施“贫困地区教育移民工程”,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致富的新型农民。

(十)统筹推进贫困地区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发展

逐步提高养老、医疗保险保障标准,完善养老保险统筹办法,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统筹发展各类教育事业,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布局调整,加快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健全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努力消除辍学现象。进一步健全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医疗服务设施条件,提高村级卫生室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巩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加强贫困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高优生优育水平。继续推进贫困地区县区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活动室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构建实用、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十一)积极开展科技和能源生态扶贫

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建立和完善贫困地区科技扶贫服务体系,加强科技示范基地、科技扶贫示范村和示范户建设。加大科技培训力度,积极开展校企、校村、村企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贫困地区产业升级优化。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加快推广应用沼气、节能灶、固体成型燃料、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等生态能源建设项目,确保贫困地区群众从能源利用中受益。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长江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十二)创新扶贫开发机制

坚持领导干部联系重点贫困县区、乡镇、村,形成“领导牵头、部门配套、定点帮扶”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机关、天津市和省直部门定点对口帮扶单位的协调联系,完善机制,落实政策,规范管理。继续动员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院校和部队参与社会帮扶工作,制定落实定点扶贫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建立和完善对口帮扶的长效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个体户、私营企业等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帮扶工作,尽快形成专项、行业、社会“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

(十三)加大扶贫开发投入

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家关于六盘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的实施,最大限度地和国家、省上相关部门对接,争取更多的扶贫项目和资金。同时,要建立财政资金、信贷资金、社会帮扶资金对片区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市、县区财政要根据减贫任务和财力状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要加大对贫困村农户和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的贷款贴息支持力度。结合土地利用制度创新、林权制度改革和特色产业发展,探索通过市场机制和财政政策将片区资源优势转变为扶贫投入稳定来源的具体办法,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发展资金匮乏的问题。

(十四)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完善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申报审批程序,严格组织实施,强化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专帐、专人”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扶贫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制和报账制。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的检查审计,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挥霍扶贫资金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确保扶贫资金安全。

(十五)加强扶贫统计与贫困监测

完善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扶贫开发统计与贫困监测制度,不断规范相关信息的采集、整理、反馈和发布,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及时客观反映贫困状况、变化趋势和扶贫开发工作成效,为扶贫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十六)加强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建设

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大贫困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鼓励当地能人、致富能手、优秀退伍军人竞任村级“两委”干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大学毕业生到重点贫困村工作,帮助贫困村建班子、带队伍、抓发展。对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成绩突出的村干部,可按有关规定和条件优先考录公务员。

(十七)切实加强扶贫开发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扶贫开发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到位。要继续坚持市上抓指导、县区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和“省考核市县区、市考核乡镇、县区考核村”的考核机制,坚持扶贫开发责任、任务、资金、管理“四到县(区)”,强化县区级扶贫开发责任。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扶贫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对扶贫开发工作落实好的县区、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县区、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