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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水市委  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123456”精准扶贫推进
行动计划的意见

市委发〔2015〕22号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市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甘发〔2015〕9号)精神,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切实加快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紧盯努力到2020年与全省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部署要求,把扶贫开发作为最大任务,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主攻方向,深入开展实施“123456”精准扶贫推进行动计划,即:组建1万名的帮扶工作队、紧盯“两个节点”目标任务、精准落实30项支持计划、坚持“四个到位”精准施策、实现50万贫困人口脱贫、聚焦“六个精准”创建机制,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精细的措施、更加有效的行动,推动扶贫政策向特困片带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做到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评、保障“六个精准”,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总体部署

按照省委、省政府“1+17”精准扶贫方案,紧扣“六个精准”,结合天水实际,在全市深入实施“123456”精准扶贫推进行动计划,最大限度挖掘、整合、运用好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坚决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整体战和大决战,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保持贫困地区持续健康发展势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1、组建1万名的帮扶工作队。在全市组织开展“万名干部轮流驻村活动”,深入开展定期、定点、定户、定人的精准帮扶工作。

2、紧盯“两个节点”目标任务。围绕省市确定的2017年基本消除贫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的总体目标,紧盯两个阶段时间节点要求,坚持脱贫目标与小康目标紧密衔接,扶贫攻坚行动与全面小康建设统筹推进,精准确定扶贫攻坚的“时间表”。

3、精准落实30项支持计划。全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建制村通畅工程、“美丽乡村”示范村道路建设、农村路网改善、危房改造、动力电覆盖、信息网络、易地搬迁、生态工程建设、国土整治、村容村貌整治、地质灾害治理、特色林果、设施蔬菜、草食畜牧、劳务输转、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光伏扶贫、农村教育、科技扶贫、医疗卫生、乡村文化、社会保障、金融服务、社会帮扶、劳动力培训、基层党建、人才支撑、防灾减灾等30项精准扶贫支持计划。

4、坚持“四个到位”精准施策。一是坚持扶贫规划和项目资金整合到县区、乡镇。二是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保障到乡镇、村。三是坚持帮扶措施和脱贫时限到户。四是坚持工作队员和工作责任到人。

5、实现50万贫困人口脱贫。用3年时间,实现全市50万贫困人口脱贫。

6、聚焦“六个精准”创建机制。一要紧扣对象精准,建立严格的把关机制。二要紧扣目标精准,建立严格的研判机制。三要紧扣内容精准,建立严格的推进机制。四要紧扣方式精准,建立严格的创新机制。五要紧扣考评精准,建立严格的评价机制。六要紧扣保障精准,建立严格的责任机制。

三、奋斗目标

7、明确阶段目标。从2015年到2020年,前三年集中攻坚,实现国家扶贫标准下全市5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2015年18万人脱贫,2016年16万人脱贫,2017年16万人脱贫,全市农村贫困人口从目前的67.78万人减少到17.78万人,贫困面从22.03%下降到5.79%。实现扶贫对象年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2017年,全市片区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100元以上,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100元以上,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后三年巩固提高,到2020年,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消除绝对贫困,所有贫困县区实现脱贫,基本完成农村小康主要监测指标,努力与全省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8、确定脱贫时序。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综合考虑各县区扶贫攻坚任务、工作难度、扶贫成本、资金投入等因素制定减贫计划,明确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脱贫时序,制定到村到户减贫计划。

9、对接全面小康标准。把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涉及农村的主要指标与我市扶贫攻坚目标相衔接,并根据精准扶贫工作新的要求,精准对接和及时完善有关指标体系,细化落实具体措施办法。

四、主要任务

10、完善基础设施

(1)建制村通畅工程建设。优先在贫困地区实施建制村通畅工程,全市建设建制村通畅工程7045公里,目前已建成4265公里,实现了2098个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其中贫困村为790个,通畅率为76.4%)。从2015年起,再利用两年时间重点实施全市剩余393个建制村通畅工程2780公里(贫困村244个794公里)。其中2015年建设1519.1公里(贫困村237个777.4公里),2016年建设1260.9公里(贫困村7个16.6公里)。到2016年底,实现全市所有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到2017年全市实现“乡有等级站、村有汽车停靠点、村村通客车”的农村客运目标。对居住相对集中、基础条件较好的建制村村组道路进行硬化。

(2)“千村美丽”示范村村组道路建设工程。从2015年起,利用6年时间重点实施“千村美丽”示范村村组道路建设工程900公里,建成90个示范村村组道路,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有效助推“千村美丽”示范村建设。

(3)农村路网改善工程。从2018年起,利用3年时间重点实施农村路网改善工程2125.4公里,升级改造120个县乡道路项目,推进县乡道路联网工程,加快推进断头路、瓶颈路、年久失修路和危桥“三路一危”改造,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支持产业基地田间道路建设,建立通村道路维修养护机制。

(4)农村饮水安全。提高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入户率。2015年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目标。2016年全面解决剩余建档立卡的99个贫困村、19244户、88894人的饮水问题。全面解决全市建档立卡的1034个贫困村中饮水不安全的315个贫困村、63350户、289349贫困人口的饮水问题。到2020年,通过进一步的巩固提升,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保证水量、提高水质,使贫困村居民喝上更加方便、稳定和安全的饮用水。

(5)危房改造。以全市26个贫困片区、1034个贫困村为重点,瞄准建档立卡的73978农村贫困危房户,坚持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村到户相结合、各方支持与农户自身奋斗相结合,加快推进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有效改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从2015年开始,每年完成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15000户,到2017年完成45000户危房改造任务;到2019年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6)动力电全覆盖。加快农网升级改造,到2016年底实现自然村全部通动力电。

(7)信息网络。加快贫困乡村宽带网络建设步伐,到2015年全市60%的行政村通固定宽带和移动宽带。到2016年全市73%的行政村通固定宽带和移动宽带。到2017年,全市95%以上的行政村通固定宽带和移动宽带80%的贫困村实现宽带覆盖。

(8)易地搬迁。统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新型城镇化试点等项目,尊重群众意愿,采取易地搬迁、整村推进,整体搬迁、插花安置,就近搬迁等多种方式,加快扶贫搬迁步伐,到2020年底实现具有搬迁条件和意愿的贫困户应搬尽搬。将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市级规划,优先安排实施。适当提高易地搬迁贫困户人均补助标准,落实每户5万元、贴息3年的优惠贷款政策。建立易地扶贫搬迁用地手续办理审批绿色通道,允许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节余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在市内挂钩交易,解决部分搬迁资金。

(9)生态工程建设。加大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对贫困乡村倾斜的力度。支持具备条件的贫困乡村发展特色优质林果产业和林下经济,每年新建千亩标准化示范基地15个以上,鼓励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林产品加工和森林旅游。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建设,有效预防地质灾害,2017年完成规划80%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开展贫困地区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5%,中小型畜禽养殖综合治理率不低于55%。加强贫困乡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耕地重金属、化学品等污染治理力度,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激励机制。

(10)国土整治。大力开展贫困乡村土土综合治理,加强农田水利和梯田建设,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坡耕地整治、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建设,有效预防地质灾害,2017年完成规划80%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2020年全面完成规划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有效预防地质灾害。

(11)村容村貌整治。环境整洁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向贫困村倾斜。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村庄绿化为重点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推进改厕、改圈(舍)、改灶、改院和治弃、治污、治理乱搭乱建工作,保护历史遗迹、古树名木等人文自然景观,创建干净整洁、山清水秀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村规民约,健全完善群众自我管护村内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机制。

11、壮大富民产业

(1)培育发展特色林果、设施蔬菜、草食畜牧等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制定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的专项支持政策。重点鼓励扶持发展优质林果、高原夏菜、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以牛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以玉米、马铃薯为主的旱作农业和日光温室等设施农业。到2017年,全市贫困村果园面积发展到65万亩、蔬菜面积达到26万亩、畜禽饲养总量达到940万头(只),脱毒马铃薯和地膜玉米面积达到100万亩,中药材面积达到22万亩,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其中特色产业收入2450元、劳务产业收入3500元左右;到2020年,全市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其中特色产业收入3500元、劳务产业收入5000元左右。

(2)加强劳动力培训及劳务输转。按照“扶贫”重“扶智”的思路, 整合各类培训资源,采取“流动教学、适时鉴定”的方式,组织开展“羲皇故里”建筑工、“龙城飞将”保安、“天水白娃娃”酒店服务员、“羲里娲乡”家政大嫂等劳务品牌培训。加强驻外劳务服务站和基地建设,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整合培训资源,开展订单、订岗、定向、菜单式培训,推进培训、鉴定、输转一体化,到2015年底每个贫困县区建立一个综合性培训平台。免费对贫困劳动力开展精准培训,对“两后生”开展2—3年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对务工青年开展3个月左右就业技能培训和劳务品牌培训,对在岗务工人员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对创业和技能带头人的示范培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双证书”制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机制,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860人。2017年新增“两后生”培训实现全覆盖,2020年所有劳动力技能培训实现全覆盖,每个家庭至少有1人掌握1门致富技能。

(3)加快电商扶贫。在贫困乡村分期分批开展电商扶贫试点,优先实施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支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建立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推动农产品进城,促进工业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下乡。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贫困乡村设立服务网点,2017年物流、快递服务基本覆盖乡镇和80%的行政村。

(4)积极探索光伏发电、构树扶贫。探索帮助贫困户利用其屋顶或院内空地就近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通过上网电价增加收入的扶贫模式;开展构树产业良种引进项目扶贫试点,采取“专业合作社+农户+养殖企业”的模式,实施杂交构树“林、料、畜”一体化畜牧产业扶贫,壮大发展草畜产业链,推动传统种养结构转变,加快完善农民增收渠道,探索“以树代粮”缓解饲料原料紧缺矛盾和确保食品安全新途径。

(5)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贫困乡村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商业服务网点、民族贸易网点、农资和商品配送中心、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和农产品冷链等项目建设向贫困乡村倾斜。在贫困村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服务,加强农产品营销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建设。支持发展乡村旅游、民俗文化等增收产业,优先吸纳贫困户参与项目建设与经营。开展旅游名镇名村创建,推进旅游扶贫试点。

(6)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制定和完善发展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对吸纳贫困户参股、带动增收效果好的产加销企业和农业合作组织给予扶贫财政资金、信贷规模支持。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增强生产标准制定、种畜种苗统供、疫病统防统治、农业机械使用、技术信息服务、农业品牌打造、融资增信等与贫困户结对帮扶的功能,提高贫困群众生产组织化程度。到2017年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产业合作组织和1个资金互助协会,每个具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至少加入1个合作组织,每个县区有一批上规模、上档次、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扶贫龙头企业。

(7)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一县一业”产业对接和“一村一品”产业培育,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向贫困乡村覆盖,2017年主要农产品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0%,“三品一标”农产品覆盖90%以上贫困村。引进培育整合一批精深加工企业,“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重点向贫困乡村倾斜,加快加工、仓储、保鲜等设施建设,带动贫困乡村牛羊肉、中药材、蔬菜、果品等精深加工,不断延长产业链。推动龙头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提高工艺装备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2017年县区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比2014年增长20%,2020年实现翻番。

(8)防灾减灾保险。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落实防灾减灾保险工作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鼓励群众积极参加农业保险,落实防灾减灾各项措施,宣传引导群众接受农业防灾减灾新科技,扩大农业保险范围,为促进农业保收增收发挥重要作用。

12、发展社会事业

(1)农村教育。2017年全市贫困村适龄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70%,2020年实现全市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对贫困家庭子女免收保教费。改善贫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2017年农村学校教室、桌椅、图书、运动场地等教学设施设备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宿舍、床位、厕所、食堂、饮水等基本满足生活需要,2020年全面完成“改薄”任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均达到省定办学标准。为贫困家庭考入本科、高职(专科)院校的学生每生每年解决不超过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供勤工俭学机会。对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高职(专科)院校的免除学费和书本费,并给中职学生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助学金。实施国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对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在补充招录、职称评聘、培训进修、评优提职等方面予以倾斜,向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发放生活补助,鼓励城市优秀教师到贫困村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支教。

(2)医疗卫生。加强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中央和省级财政对每个村新建标准化村卫生室共补助10万元,2016年前完成638个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实现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加强贫困地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待遇,强化培训,从2016年起对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区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每月20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2017年贫困村村医全部要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以上标准。充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2017年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3名全科医生,2020年达到5名。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乡镇工作的政策和机制,每年选派360名左右市级医疗机构副高以上职称医师、450名左右县级医疗机构中级以上职称或5年以上住院医师重点到贫困乡镇卫生院定期开展多点执业服务。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016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推进分级诊疗,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贫困乡村下沉。对农村五保户和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和救助对象范围,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对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其它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无力承担且符合规定的剩余费用,通过民政医疗救助给予补助。

(3)乡村文化。按照构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标准要求,加大贫困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贫困村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体育健身等为一体的文化场所建设(简称“乡村舞台”),到2017年,完成全市1034个贫困村综合性文化场所建设任务,贫困村文化体育设施健全,广播电视网络运营良好,每个贫困村都有1个相对稳定的民间自办文化社团,不定期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4)科技扶贫。整合市、县区科技力量,组建科技扶贫队伍,以定点、巡回、技术承包等形式,为贫困村提供便捷有效科技服务。推进农科教、产学研结合,优先在贫困村推广增收效果好的新品种、新技术和科技创新成果,对相关项目给予资金和信贷支持,对科技人员给予专项补助或奖励。加强贫困乡村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综合服务机构建设。促进科技资源配置与扶贫开发直接挂钩,2015年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名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育2至3个农业科技示范户,每个县区建成2至3个农业科技扶贫示范基地。建立科技扶贫网络,建设“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和农技推广“云平台”,加快“12316”三农服务热线建设,免费为贫困群众提供信息咨询、富民政策和科技服务。鼓励科技人员带着技术和项目进村入户,以技术入股等形式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县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2017年均达到55%以上,2020年分别达到57%和60%以上。

(5)社会保障。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完善农村低保补差发放办法,一、二类低保户保障水平达到贫困线以上。加快县区养老福利机构、乡镇敬老院和社区(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水平和集中供养率,加快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到2020年底实现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对贫困村全覆盖。

五、方式方法

13、规范建档立卡。瞄准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对26个特困片带和1034个贫困村、15.83万贫困户、67.78万贫困人口,统一识别标准、统一数据口径,动态掌握基本信息,推行扶贫对象实名制管理。建立精准扶贫大数据库,做到底数清、问题清、任务清、对策清、责任清,数据准确、管理规范。实行脱贫销号,加强政策衔接,将返贫人口及时列为扶贫对象,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14、列出需求清单。坚持问题导向,依据建档立卡确定的扶贫对象,区分因灾、因病、因学和缺项目、缺资金、缺劳力、缺技术等不同致贫原因,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致富需求。

15、明确脱贫措施。找准贫困群众最期盼、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因村施策、因户施法,制定详细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业,明确进度、倒排工期,确保项目资金、帮扶力量和监测评估到村到户。

16、改革扶贫机制。加快贫困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土地依法规范有序流转。引导贫困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工具、农业设施等资源资产参股到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或其它农业项目;探索财政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折股量化到贫困户,投入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按股分红、负盈不负亏,对该类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或农业项目可给予资金、贷款贴息等支持。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依据需求清单,每年由县区整合涉农资金,重点用于特困片带和贫困村、贫困户。县区、乡镇、村三级要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公开扶贫对象、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等情况。财政产业扶贫资金主要以贴息、担保、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等方式投入。积极争取省上对我市吸纳贫困劳动力较多的企业,在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方面适当降低标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鼓励贫困人口通过搬迁、务工、就业、创业等形式在城镇落户;降低门槛,采取积分制等灵活多样的措施,促进技工、技师等有技能的农村劳动力在大城镇优先落户,对吸纳贫困人口落户较多的城镇,相应增加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

17、组建驻村帮扶队。为全市每个贫困村派驻帮扶工作队。工作队长由省、市、县区联村单位选派科级以上干部担任,任职时间不少于1年。工作队员由联村单位干部、乡镇包村干部、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大学生村官或乡镇大学生干部、到村任职(挂职)干部、对口帮扶单位干部组成。人员结构上要做到“三个全覆盖”,即:科级以上干部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大学生村官或乡镇大学生干部、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全覆盖。驻村帮扶工作队每年要制定帮扶工作计划,重点推动落实“六个精准”及“123456”精准扶贫推进计划、协调实施扶贫项目、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宣传各项惠农政策、指导基层组织建设等。驻村帮扶工作队由市、县区双联办牵头,组织、扶贫部门配合管理。每年依据帮扶工作成效、扶贫对象评价等对驻村干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建立双联组长单位与县区定期会商、协同攻坚机制,每年至少共同研究扶贫工作2次。在乡镇设立扶贫与双联合一的工作站。联村单位和联户干部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建立根据扶贫攻坚推进情况动态调整联村单位和联户干部的机制,确保贫困村、贫困户都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精准帮扶,不脱贫不脱钩。

18、统筹社会帮扶。加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建设,营造浓厚的激励、引导和褒扬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环境氛围,鼓励、调动和吸引省内外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有愿望、有渠道、有平台参与多种形式的到村到户精准扶贫。深入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通过吸纳社会资金投入等方式做大做强“爱心扶贫基金”等社会帮扶平台,积极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深入推进“人大代表在行动”、“政协委员助推双联”、“光彩事业”、“爱心包裹”等社会扶贫活动。不断创新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等社会帮扶机制,建立健全与省外对口帮扶地区、单位和企业的协调联系制度,积极主动争取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央企对我市扶贫开发的更大支持。实施开展先富帮后富工程,扎实推进和不断完善经济发达地区结对帮扶我市机制建设,引进经济发达地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与我市贫困村结对帮扶。组织县级及以上医院在贫困地区结对开展“健康帮扶行动”。鼓励经营状况较好的国有企业拿出一定比例利润用于扶贫;鼓励民营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有条件的可自主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制定吸引民营企业通过投资兴业、吸纳就业、开发资源等多种方式参与扶贫的激励政策,倡导民营企业包乡镇包村扶贫;全面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扶贫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对各种社会帮扶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激励机制,对在帮助我市精准扶贫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各类社会组织、团体、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精准扶贫的浓厚氛围。

19、创新投入方式。县区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市级按1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单列民生改善、项目建设、社会保障等领域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当年清理收回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市、县区每年对所有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审计,重点审计扶贫资金的实际使用效益,确保整合资金真正用到扶贫开发上。县区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扶贫资金监管第一责任人责任。实行扶贫项目建设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

20、强化金融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贫困乡村设立服务网点,到2017年底实现贫困村金融便民服务网点全覆盖。全面落实支农再贷款利率优惠政策,确保信贷规模逐年增长。认真实施省上“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为每户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基准利率、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贷支持。财政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精准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精准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户危房改造贷款、易地搬迁贷款、贫困家庭本科和高职(专科)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损失给予补偿,并建立风险补偿长效补充机制。改进和完善各类优惠贷款贴息办法,统一贴息标准,简化贷款程序,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引导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扶贫攻坚。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日光温室、大型农机具等抵押担保贷款办法。推广扶贫小额贷款保险,开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通过保证保险为贫困户增信,对贫困户保证保险保费予以补助。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政策性农业保险优先在贫困村试点、推广,防范农业生产风险。推广贷款贫困户人身意外保险,对人身意外保险保费予以补助。2016年底实现全市贫困村互助资金全覆盖,并通过市、县区扶贫资金补助、社会帮扶等形式,使每个贫困村互助资金规模不少于50万元,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农户信用意识。

六、保障措施

21、健全精准考核机制。把扶贫开发成效作为县区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完善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精准扶贫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综合评价,重点考核减贫人口数量、贫困群众增收、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公共服务水平、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保障状况等情况,对完不成扶贫攻坚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依据省上减贫验收办法,明确贫困户脱贫验收标准、贫困村减贫标准和贫困县区“摘帽”标准以及验收程序、验收主体;县区由省、市负责验收,村由县区负责验收。实行由户到村、由村到乡镇、由乡镇到县区的脱贫成效评估机制。公开考核和验收结果。探索建立第三方独立评估制度。

22、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完善减贫“摘帽”激励政策,对完成减贫“摘帽”任务的县区给予一定奖励,对扶贫任务重,但扶贫成效显著、减贫“摘帽”县区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推荐提拔或重用,对在精准扶贫中发挥作用充分、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市直部门以及县区、乡镇干部和帮扶工作队员要予以提拔或重用,接任者原则上优先从精准扶贫工作实绩突出的相关县区、乡镇或部门单位干部中选拔。严格执行“逢提必下”制度,对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干部,已经提拔的要“补课”,拟提拔的必须有一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对有培养前途的干部要视情安排到基层任职或到县区、乡镇、村至少挂职锻炼一年;对新考录和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全部安排到贫困乡镇、村挂职锻炼;选派一批副处级及副处级后备干部到贫困乡镇挂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副乡镇长。对在贫困乡镇村工作一年以上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和支教支医干部,视为有基层工作经历。

23、健全惩戒约束机制。对在扶贫攻坚中认识不到位、精力不集中、措施不聚焦、作风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对完不成阶段性扶贫任务、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给予严肃处理。对挂职锻炼考核不合格的干部不能重用且要进行批评教育。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严重浪费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4、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实现全面小康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加快扶贫攻坚作为全面小康的重中之重,把抓好精准扶贫作为扶贫开发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攻坚意识、精准意识,切实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精准扶贫上、措施和力量聚焦到精准扶贫上,做到组织领导、时间安排、决策部署、脱贫效果体现精准扶贫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决策部署、沟通协调和检查指导的作用。

25、严格责任落实。实行党政一把手扶贫责任制,市、县区逐级签订扶贫目标责任书,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为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强化县区主体责任,县区委书记担任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实行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区”制度。建立市委常委牵头联系县区、市级领导包抓县区扶贫攻坚的制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组织有关部门,以定期不定期、定点不定点、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形式加强督促检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督查,年终进行集中考核、综合评估。

26、夯实基层基础。以县区为主组织对贫困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扶贫专干和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全部轮训一遍,每年培训乡村干部不少于2000人次。创新培训方式、规范培训内容、优化师资力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增强村党组织服务功能,推进双联单位基层党组织与联系村党组织互促共建,整顿软弱涣散村级组织,把政治素质好、服务群众有热情、致富带富能力强的能人选进村“两委”班子,促进县区构建一个覆盖全面、功能健全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一支素质过硬、实绩突出、公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建立一套切合实际、便于执行、约束力强的制度机制,营造一个正气弘扬、纪律严明、奋发有为的政治生态。逐步提高贫困村村干部报酬待遇,对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成绩突出、实现减贫“摘帽”的村党组织书记在招录乡镇公务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加强县区扶贫机构、贫困乡镇扶贫工作站建设,配强力量,创造条件,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27、强化人才支撑。实施千名干部挂职精准扶贫行动。选派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优秀人员和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调整下来的党员干部到贫困村任第一书记,着力打造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领头雁”。大学生村官优先向贫困村配备。建立选派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到贫困乡镇、村对口帮扶常态化机制。积极引进金融和科技人才到贫困乡村服务,加大各类人才的培养交流力度。

28、转变工作作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引导各级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提升能力素质,牢固树立韧性奋斗导向,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精神扶贫各项任务落实。大胆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持续不断地挖掘、总结、推广精准扶贫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营造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凝心聚力、共奔小康的浓厚氛围。

 

 

             中共天水市委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