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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准扶贫社会救助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市民政局市扶贫办

    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在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助推精准扶贫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精准扶贫社会救助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结合全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2015年,在年初已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的基础上,再次提高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使一、二类对象实现政策性脱贫。一类对象补助水平由246元/人月再次提高到275元/人月,即由2952元/人年再次提高到3300元/人年;二类对象由192元/人月再次提高到234元/人月,即由2304元/人年再次提高到2808元/人年。2016年-2020年,综合考虑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农民人均消费支出增幅和物价上涨等因素,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促使其消除绝对性贫困,实现政策性脱贫。
    (二)助推三四类对象脱贫。对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做到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确保低保制度兜底作用充分发挥,救助资金使用精准到位,促使其通过扶贫支持和社会救助两条路径实现脱贫致富。
    (三)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按照现有体制,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路径,缓解农村贫困家庭就医难和因病致贫问题。2015年,完成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覆盖。2016年-2020年,根据预算资金增长情况,逐步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提高住院救助比例,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其他低收入家庭救助比例提高到4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农村低保工作
    1、精准确定保障对象。修订出台《平凉市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规范核查程序,细化核查内容,推行农村低保对象“3+1”综合测评办法,将建档立卡符合农村三、四类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救助范围。实行救助对象末端长期公示制度,做到对象准确、应保尽保。
    2、科学确定补助水平。参照上年度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消费支出以及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当年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确保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确保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通过政策救助达到脱贫标准。
    3、严格落实操作规程。严格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程序,做细、做实低保基础工作。
    4、加强动态管理。落实农村低保有效期管理办法,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同时,对因各种原因致贫的,及时纳入低保,做到救助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
    5、配合相关部门适时监控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按照联动机制启动或停止条件,及时发放或停止价格临时补贴,防止因物价波动给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带来大的影响。
    (二)加大医疗救助力度
    1、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修订市、县医疗救助办法和实施细则,整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完善救助模式,提高救助实效性。
    2、加强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间的有效衔接,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对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其中:农村低保一类对象全额资助,二类对象按照个人缴费部分的30%给予资助,三、四类对象按照个人缴费部分的15%给予资助。
   3、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在重点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基础上,将精准扶贫中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以及其他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纳入救助范围,更好地保障贫困对象的基本生存权、健康权。
    (三)加快养老服务施设建设
    通过本级财政配套、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补助等形式筹措建设资金,加快贫困县养老福利机构、乡(镇)敬老院和社区(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各贫困村充分利用农家大院、闲置公共服务设施等资源,为建设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强敬老院管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水平和集中供养率。2020年,贫困村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全覆盖。
    三、责任分工
    县(区)人民政府对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工作负总责,把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纳入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负责年度农村低保补助标准和水平的测算。市发改委负责社会福利项目审核等相关工作并与市统计局负责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波动监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照联动机制相关要求,做好临时补贴的发放或停发工作。市民政局会同市卫计委、人社局共同做好医疗救助等相关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工作。
    四、完成时限
    2015年,6月底前完成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再次提标工作,年底前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覆盖。2016年前,修订市、县医疗救助办法或实施细则。2020年,贫困村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全覆盖。
    五、检查验收
    市民政局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当年民政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