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指南> 人民政府> 吉林> 吉林市> 标题:参保者从重大疾病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中获新生

参保者从重大疾病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中获新生

吉林市从2002年开始建立了重大疾病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无法有效解决个别重病、大病参保职工医疗困难,为解决这个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医保中心先后与多家商业保险公司协调,为参保职工在商业保险公司建立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每月向商业保险公司交5元钱,患病就医后医药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可支付最高限额部分由保险公司支付,支付最高限额可达到15万元。”吉林市医保中心一位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吉林市已有不少参保者从重大疾病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中受益。仅从2006年8月至今,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吉林分公司就为吉林市参保的器官移植患者支付医药费22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