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5日 来源:长春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781
从2014年3月份开始,农安县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等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在医院看病后,可在全县6所城乡定点医疗救助机构结算窗口直接办理医疗救助业务。
自2010年农安县人民医院、宝华骨科医院、康宁医院成为定点城乡医疗救助机构后,不但极大地减轻了患病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而且把原来的事后救助改为在医疗机构直接为患病困难群众减免医疗费用,真正实现了让困难群众看得起病。为扩大医疗救助的覆盖面,方便广大患病困难群众就地就近看病,农安县民政局再次把农安县中医院和伏龙泉医院、合隆经济开发区世济医院纳入到定点医疗救助机构中,从2014年3月开始,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在定点医院看病后,出院时可直接在医院结算窗口办理医疗救助,方便群众接受救助。
为扎实推动医疗救助结算模式,农安县民政局将此项工作纳入2014年度民政工作重点内容,以完善机制、规范管理、改进服务为抓手,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突出作用,在坚持快捷、便民、利民原则的基础上,明确了救助程序和资金拨付方式,设立了医疗救助专用窗口,悬挂了明显的标识牌,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和相关设备,并签订了《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协议书》,对结算服务内容、标准等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同时,各定点机构将逐步实现“救助数据自动调取,救助资金的预拨、核销和拨付等结算渠道畅通,救助档案资料规范”的目标,真正让困难群体“有病能医,有医能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