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7日 来源: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浏览次数:3274
项 目 | 内 容 |
事务名称* |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
注意事项* |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方能转入。 |
办理条件* |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含灵活就业)的在职人员。 |
准备材料* | 1、由本人或代办人填写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如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由我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将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带至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并开参保凭证并将其带回。 |
表格附件(填附件名称和链接地址) | |
办理流程* | 材料准备齐全就可办理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即时办理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办事地点 | 嘉峪关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二楼11号窗口 |
收费标准* | 免费 |
审批部门 | 嘉峪关市企业医疗保险科 |
联系电话* | 0937- 6789728 |
监督电话* | 0937-6789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