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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妇联2015年工作要点

厦门市妇联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妇联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来闽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围绕省委、市委确定的工作目标,贯彻省妇联“法治教育宣传年、专项工作推进年、家庭工作深化年、组织建设加强年、作风建设提升年”的工作部署,发挥妇联优势,凝聚巾帼力量,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法治厦门建设的伟大实践,为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鼎力支持妇女创业创新创优

一是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两会”精神。引导城乡妇女在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创新驱动、积极发展现代都市农业以及电子商务、手工编织等方面发挥“半边天”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妇女投身经济改革发展、推动自贸园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是深化实施“巾帼建功”活动。依托各行业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女工委)、村(居)妇代会的组织优势,发动妇女踊跃参与岗位练兵、岗位创新、岗位成才系列活动,推动“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向“两新”组织延伸、向来厦进城务工妇女等群体辐射。三是深化实施“双学双比”活动。发挥农村妇女创业发展资金输血造血功能,继续实施妇女创业小额信贷贴息贷款发放工作,加大新型职业女农民培训力度,扶持发展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以妇女为主体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经济组织。持续推进“共建美丽家园行动”,引导农村妇女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作贡献。四是开展创业就业培训。开展家政服务、网店经营、手工编织、婚姻家庭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等各类技能培训,市、区妇联培训不低于1.2万人次。支持妇女发展信息服务、商贸服务、社区服务、家政服务、旅游文化、生态休闲农业等低能耗产业,实现妇女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定期举办“家庭服务职业技能大赛”,做大做强巾帼家政服务品牌。

二、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广泛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工作

一是深化妇联特色家庭工作。充分运用各级“妇女之家”阵地,常态化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组织开展评选好婆媳、好妯娌、好丈夫、好妻子、好儿女、好家长等“最美家庭成员”推选活动,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展示宣传活动。持续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绿色家庭”、“廉洁家庭”、“廉政文化进家庭”等创建活动,推动家庭文明创建工作从社区、农村向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延伸。持续开展“百场家庭教育讲座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和“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系列活动,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制定《厦门市家庭教育十三五规划》,推出一批家庭教育优秀论文。二是深化文明创建工作。把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弘扬共同缔造精神紧密结合,以“妇女之家”为主阵地,通过各界座谈、巡回报告、知识竞赛、妇女健身风采展示、文艺节目表演汇演、读书征文等妇女群众喜爱的形式开展“我与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举办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5周年系列活动,积极宣传“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等先进典型。大力发展巾帼志愿者队伍,建立和完善巾帼志愿者激励保障机制,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各类优秀典型事迹。三是拓宽妇联宣传工作渠道。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加强妇联网站、移动电视、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建设和运用,探索宣传上网、服务上网、活动上网,加强网上对妇女的影响力。

三、以全面建设法治厦门为目标,多措并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活动。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正式提出20周年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实施1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促进全社会不断深化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二是加大源头参与力度。主动研究和参与事关妇女儿童和家庭领域的立法工作,依照法定程序参与妇女儿童领域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推动市人大将《厦门市性别平等促进决定》列入立法调研并力争出台。借助“两会”建议、提案,发挥市人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组作用,推动解决妇女儿童维权热点难点问题。继续跟踪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三是强化维权机制。协调公安机关推动基层派出所加强110家暴报警点建设、试点家暴告诫制度,完善多部门联动的反家庭暴力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妇联与法院的诉调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妇女人身和婚姻家庭权益的司法保护。大力开展“建设法治厦门·巾帼在行动”活动,创新集信访受理、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人民调解、帮扶救助于一体的基层维权服务工作模式,依法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贴心的维权服务。

四、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契机,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

一是推动完善机制体制。立足妇女儿童和家庭领域,深入了解需求,策划设计项目,购买公共服务,出台《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妇女儿童和家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推动一批妇女儿童和家庭公共服务项目列入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购买清单。推荐社会工作、婚姻家庭、性别研究、家庭教育、法律等各类专家进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评审委员会。二是试点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积极推进“援助单亲家庭”社会工作服务、“同一片蓝天”寄养孤儿关爱服务、“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反家庭暴力服务中心等多项涉及妇女儿童和家庭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积极探索在条件成熟的街道(镇)、社区建设家庭关爱服务中心,力争在全市建立一批家庭关爱服务中心示范点。三是建立培育社会组织服务基地。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立妇女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基地,培育扶持从事家庭服务、维权帮扶、心理辅导、亲子教育的社会组织和以女性负责人为主的社会组织,鼓励、帮助更多女性社会组织申报和承接政府购买妇女儿童和家庭领域的公共服务项目。四是加强妇联系统社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培训阵地作用,面向各级妇联组织、妇女干部、巾帼志愿者服务团队开展2-3期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选送一批妇联干部参加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基层妇联干部、社会工作服务团队、巾帼志愿者赴北京、上海、广州等国内先进城市、港澳台地区学习社会治理和服务管理的经验做法。

五、以服务民生需求为根本,加大力度办好妇女儿童实事项目

一是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抓住编制“十三五”规划契机,积极推动将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推动妇女儿童民生实事更多进入政府的制度设计和安排,为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全面推进“两纲”中期评估工作,对重点项目难点指标开展专项督导,完善统计监测体系,适当调整重点监测指标,确保妇女儿童发展目标如期实现。二是扎实开展妇女儿童民生项目。继续实施城乡低保、困难妇女“四癌”救助,完成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任务,每年不少于2万例;开展城镇低保已婚妇女妇科常见病检查,检查率每两年不少于95%,逐步扩大受惠人群。持续实施城乡困难妇女儿童大病救助、“春蕾计划”助学活动,救助帮扶困难妇女儿童、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结对援助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开展“妇女之家”建设。进一步发挥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等社团作用,努力开发和实施更多惠及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公益慈善项目。

六、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广泛推进两岸同胞交流融合

一是深入实施“巾帼圆梦行动”。配合省妇联做好第七届海峡论坛·海峡妇女论坛相关工作。加强与台湾妇女组织的联系,适时组团入台开展交流,推动两岸妇女组织、各类女性社团的合作交流。通过举办厦台文化经贸交流、乡镇妇女组织对接等活动,力促在家庭服务、社工(志工)服务等领域有实质性的合作。促进两岸家庭联谊交流,与金门妇女会联合举办第十届厦金亲子夏令营。二是密切与台商协会妇委会的联谊沟通。发挥各级妇女组织作用,力争在有条件的台商企业建立“妇女之家”,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海峡儿童联谊交流基地、妇女合作发展基地。继续加强与在厦女台商、台商家属和在厦工作、就学女台胞的联系与沟通,吸纳女台商、女性知名人士作为各级妇联特邀执委。三是加强与港澳妇女组织的交流联谊。加强与港澳妇女组织、女性经贸社团的交流联谊,积极拓展妇女民间外交,利用传统节日开展同胞融合联谊活动。

七、以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为载体,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妇女工作模式

一是壮大基层妇联工作力量。积极探索“妇工+社工+义工”工作模式。把活跃在基层的各类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及社团女性负责人等社区妇女骨干和驻区单位优秀妇女吸纳为妇联执委。将妇女工作纳入社区“微治理”网格化管理,吸收妇女小组长、物业女性代表、居民妇女代表、共建单位女代表、党员女性代表、妇女社团成员纳入社区网格协助层级,引导各个层面的女性代表参与社区事务。大力推荐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女企业家、女能人、女性社团组织负责人等不同领域的优秀女性精英担任各级妇联兼职副主席,鼓励她们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参与社会治理,进一步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大力推动女性进村“两委”工作。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推动基层妇女参与民主自治,在继续实现100%的村委会有女成员、100%的村妇代会主任进村“两委”的基础上,力争实现“两高一低”目标,即村“两委”女性成员和正职女干部当选率高于上届、学历高于上届、平均年龄低于上届。同步做好村级妇女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把选优配强村级妇女组织班子作为村级妇女组织换届的重中之重。三是加强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把妇联组织向女性集中的领域延伸,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妇女之家”建设。加强对专兼职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培养力度,分级分类举办全市科级女干部、市妇联执委、基层妇女干部、新上岗妇代会主任(妇联主席)等骨干培训。四是强化妇联机关作风建设。主动适应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新常态,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部署和推进妇联工作。坚持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走出机关、走向基层、走进妇女群众,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