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05月30日 来源:黄冈市总工会 浏览次数:3851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各局(系统)工会、各基层工会:
按照省总要求,市总工会于2010年加入武汉城市圈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并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目前,这项活动有一定进展,全市共有47家企事业单位、3336名职工参加了医疗互助活动,已有5名患大病的职工从中受益,每人获得10000元互助金。但是,总体情况离省总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不平衡,部分县市进展较慢。为进一步加强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工作,促进医疗互助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当前,我市的医疗保障体系已初步建立,但社会覆盖面和保障水平还很有限。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以广大职工为服务对象,贴近职工需求,互助金交纳标准低,手续简便,补助及时,在缓解职工看不起病、住不起院等实际困难,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大高度关注民生、关心人民福祉,搞好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我们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今年初,在政协黄冈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中,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作为提案被提出,是市政协交由市委督查室督促市总工会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职工群众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党政重视和支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网络优势,深入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为广大职工再筑一条大病医疗保障线。
二、进一步明确要求,落实任务。
1、明确目标任务。按照省总要求,为保证今年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确保此项工作在全市展开,市总工会按照各地已开展医疗互助的情况和职工人数,对县市区分解下达了目标任务(见附件)。各县市区总工会要对照目标任务,将组织基层工会和职工开展医疗互助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层层考核,认真落实。市直各局(系统)工会也要把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各自实际提出工作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2、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工会要成立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并于4月20日前将领导小组和责任人名单上报到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要加强信息报送制度,由责任人报送此项工作落实情况,每半年一次(7月5日前报送上半年情况,1月5日前报送下半年情况)。
3、强化督办考核。市总工会将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工作纳入本年度目标任务予以考核,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底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并与当年帮扶资金相挂钩。对任务完成好的地方,在工作经费等方面加大支持,并给予奖励。各县市区工会、市直各局(系统)工会要建立起相应的责任制度和督办制度,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强化措施,整体推进。
1、加强宣传。各级工会组织要利用当地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开展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的重大意义。以“我为人人,人人帮我”、“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为口号,号召职工群众发扬团结互助精神,积极加入到医疗互助中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开办宣传栏、举行宣传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宣讲职工医疗互助的非盈利性、互惠性、操作程序简便性、给付及时性,使广大干部和职工认识参与职工互助的必要性,扩大社会各界、广大职工对医疗互助活动的认知度、认同度、支持度、参与度。
2、科学组织。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组织领导,积极向本级党委、政府(所在单位领导)汇报,争取党政对医疗互助工作的支持。武汉城市圈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以三年为一个互助期,互助范围为16种重大疾病,互助金额最高可达到10000元。参加人三年缴纳一次互助金,(每人每份缴纳100元,由基层单位集体参加、缴付,具体办法见黄工发[2010]41号文件《关于在全市开展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费的筹集,可采取职工个人负担、本级工会经费结余部分列支、单位福利费开支等形式,有条件的单位可由行政全额出资,也可以采用“行政拿一点、工会出一点、个人交一点”的方式。总之,由单位、工会与职工按照自愿、互助的原则,自主商定缴费办法。
3、完善程序。参加单位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成功后打印《武汉城市圈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参加申请书》并盖章,提供相关资料(详见职工医疗互助工作手册)。各县市区总工会帮助本地区内的单位申报,并对参加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代收互助费并开具收据,集中上交至市总帮扶中心。市总帮扶中心审核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市直各局(系统)工会提交的资料,代收互助费,并将各地互助费集中上交至武汉医疗互助办。
汇款帐户:黄冈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户行:工行黄冈分行八卦井支行,帐号:1814020309200066610。
附: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目标任务分解表
黄冈市总工会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