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9日 来源:长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 浏览次数:3864
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在2014年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同时,2016年适当提高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三级医疗机构为65%,二级医疗机构为75%,一级医疗机构为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85%。为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负担,还将苯丙酮尿症患者在门诊特殊治疗发生的的医疗费用等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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