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1日 来源: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4109
市直各参保单位:
2016年度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的申报,仍执行衡劳社办[2007]115号文件《关于门诊特殊疾病申报、认定及年审情况的通知》的规定,申报日期为2015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请各参保单位抓紧填写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逾期不再受理。
注意事项:
一、参保人员申报病种要严格按照《衡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诊疗界定标准》(衡劳社办[2005]22号)文件要求,规范填写(文件详细内容详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参保人员申报时需要填写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要在规定的门诊特殊疾病“两定点”单位中选择。
三、按要求认真填写《衡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表》和《2016年度申报衡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单位汇总表》(表格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hs.hrss.gov.cn
联系电话:2215665
附: 门诊特殊疾病“两定点”单位
2015年9月21日
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两定点”单位
定点医疗机构: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衡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衡水市第五人民医院、衡水市中医院、衡水心血管病医院。
定点零售药房:衡水市为民大药房总店、衡水市为民大药房民兴店、衡水市华威大药房、衡水市恒康大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