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9日 来源:十堰财政 浏览次数:4019
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其他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经济困难群众。对救助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等补偿后,个人负担较重的对象给予医疗救助。
做好重特大疾病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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