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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事项名称

医疗救助

办理部门

遂宁市民政局

责任科室

救助科

设定依据

医疗救助制度

申请条件

医疗救助对象是指持有当地常住户口,因医疗负担较重造成生活困难的以下居民: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

3、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

4、城市低收入家庭成员;

5、其他患重大疾病,家庭承担医疗费用有较大困难的人员。

事项收费

不收费

办理材料

1.提出医疗救助的申请

2.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材料

3.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

4.有效医疗费用凭证和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

1.居民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提出医疗救助申请的对象的住院费用审报清单、发票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报县(区)民政局审批。

3.县(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复查核实,并签署审批意见

 

相关表格

办理形式

其他办理

办理地点

船山区民政局(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顺城街101号)

安居区民政局(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大道中段)

蓬溪县民政局(蓬溪县南街28号)

大英县民政局(大英县卓筒大道79号)

射洪县民政局(射洪县同仁路139号)

河东新区民政事务局(遂宁市河东新区灵云路1号)

国开区民政事务局(遂宁市明月路1号)

四川省遂宁河东新区灵云路1号四川省遂宁河东新区

法定期限

提交申请20日内办理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咨询电话

船山区民政局低保股:2229739

安居区民政局救助股:8661995

蓬溪县民政局救助股:5435019

射洪县民政局救助股:6623862

大英县民政局救助股:7829618

河东新区民政事务局:2311112

国开区民政事务局:  2361858

投诉电话

办公室:232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