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6日 来源: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3884
非因工伤残或病的职工或失业人员,因病申办提前退休而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其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可由用人单位或失业人员本人向市劳鉴委提出非因工伤残或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在职人员应有用人单位意见);
2、近几年的原始治疗病历、有关检查报告单、疾病诊断书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3、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5、被鉴定人的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申请人的申请经受理后,可凭市劳鉴委办公室发出鉴定通知书和《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到指定的劳鉴委医院劳鉴小组进行诊断。
二、江门市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电话区号0750):
江门市劳鉴委员会办公室鉴定服务窗口 江门市堤东路93号一楼 3353402
江门市蓬江区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 江门市丰裕路5号 8223153
江门市江海区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 江门市东海路338号 3814807
江门市新会区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洲大道中12号 6635817
台山市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 台山市台城东城大道92 5524398
开平市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 开平市长沙曙光东路168号 2257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