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3日 来源:重庆市彭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官网 浏览次数:4213
5月13日,县扶贫办召开全县建卡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业务培训会,标志着我县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工作正式启动。今年6月1日起,重庆市将在全市13个区县试点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在此次试点工作,彭水获得133万元的专项资金,约有7.4万人受益,每人每年保险费为18元,由市财政全部买单。
据了解,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就是面向农村困难群众的,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减轻困难群众因患大病重病产生的经济负担,降低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的风险。我县新一轮贫困户精准识别、建档立卡中,因病致贫的群众占比达22.3%以上。目前,民政、医保等部门现有的大病救助政策主要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等群体,而对贫困户则尚未出台有针对性的大病救助政策。
据介绍,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的参保对象是已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医保、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建卡贫困户。有了该保险后,困难群众在患大病重病时能获得一份额外的赔付,前提是所患疾病属于医保报销范围,且在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自己承担的费用超过1.2万元。赔付比例为:自付费用1.2万-5万元,按40%比例给付;5万-10万元,按50%比例给付;10万-20万元,按60%比例给付;20万元以上,则按70%比例给付。参保对象每人每年最高可获赔付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