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4日 来源: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2577
附件2:2类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接常用药品目录.xls
相关文章
标题: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 补充办法的通知
标题: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经办规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