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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开县慈善会获悉,今年开县慈善会争取到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资金25万元,县慈善会配套25万元,共50万元对开县籍持二代残疾人证的一、二、三级贫困残疾人实施医疗救助。
此项目主要解决重度残疾人大病治疗,包括精神病住院治疗、人工耳蜗手术、脑瘫儿童手术治疗、康复训练及患各种恶性肿瘤等的入院“门槛费”和自费部分(自费部分在2000元以上)。打架斗殴、自残、交通事故、酗酒、工伤、美容保健、服毒等,不属于本项目救助助范围。
此项目救助标准为一级残疾1000元,二级残疾800元,三级残疾640元。
来源:开县残联 全光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