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和大额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为提高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解决参保人员患大病高额医疗费用的问题,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从2014年7月起,提高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从目前的5.4万提高到8万元;同时提高最大额医疗补助金的支付限额,从目前的12万元调整到2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2014年7月22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22日印发
支持单位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中国扶贫基金会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
中国癌症基金会
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
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
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疗救助与修复基金会
天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广东省扶贫基金会
长沙市慈善基金会
重庆市儿童医疗救助基金会
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
南通市慈善基金会
启东市慈善基金会
北京成龙慈善基金会
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
广东省妇女儿童基金会
河北进德公益基金会
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
济仁慈善基金会
广东省一心公益基金会
上海市延芳慈善基金会
四川省民生慈善基金会
北京天使妈妈慈善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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