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政办字〔2014〕48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妇女儿童实事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枣庄市妇女儿童“十二五”规划的实施,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实施妇女儿童实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在全市实施免费婚检政策。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至少有一方具备枣庄市户籍且在本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均免费婚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妇联)
(二)适龄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免费检查全覆盖。一是实现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检查区域全覆盖。各区(市)要在年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开展农村35-64岁妇女免费检查工作,“两癌”检查同时开展,2014年底实现区域全覆盖。二是目标人群全覆盖。自2014年开始,利用三年的时间,对全市所有适龄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2016年底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所需费用由市、区(市)两级财政按3:7分担。今后定期对适龄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建立“两癌”检查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卫计委、市妇联、市财政局)
(三)建立“两癌”患病贫困妇女长效救助机制。从市大病救助金中划拨40万元、从市彩票公益金省返还部分中拨付20万元,建立市级“两癌”患病妇女专项救助基金,每年用于救助农村“两癌”患病贫困、特困妇女。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尽力为患“两癌”妇女提供援助。各级卫生医疗机构要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两癌”患病贫困妇女获得及时治疗,并适当减免治疗费用。(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妇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
(四)加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社会保险征缴,对应缴而未缴生育保险的,依法责令其改正并给予处罚。完善市级统筹机制,推动实现生育保险各类职工人群的全覆盖,提高女职工生育待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加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新城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设在市图书大厦内,面积3000平方米,相关费用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各区(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要加快建设进度,既可新建也可利用旧建筑改造,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确保在“十二五”末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妇联)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将涉及本单位规划实施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的重点难点问题,列入重点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任务目标如期落实。对涉及多个单位的指标任务,有关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十二五”时期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十件实事的通知》(室字〔2013〕8号)要求,确保各项实事按期完成。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将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特别是为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和“两癌”患病妇女的救助作为政府惠民实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按时拨付,并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督导。
(三)强化工作督查。建立监督考核机制,设立工作台账。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实施“两个规划”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进工作开展,通报实施情况。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的主体责任,把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摆上重要位置,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内容。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总体解决方案,量化指标、细化项目。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促进工作落实。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妇女儿童事业工作举措和成果,营造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