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萍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萍乡市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9月 18 日
萍乡市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方案》(赣办字〔2014〕19号),切实做好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推进步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引领,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统筹发展,更加注重扶贫开发方式转变,更加注重扶贫对象能力建设,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促进新一轮扶贫开发与罗霄山特困片区莲花县扶贫攻坚深度融合,努力走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新路子,大力推动小康提速,为革命老区扶贫开发、群众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到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显著加强,特色产业基本形成,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明显增强,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创新形成;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人均纯收入4600元,使我市69557人贫困人口减少一半,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提前两年实现《萍乡市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目标。 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保持高于全市年均增幅,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着力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 (一)改进扶贫开发考核机制。一是贫困县莲花县突出考核扶贫实绩,建立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为主的考核体系。以考核扶贫开发项目建设为抓手,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减少贫困人口数量、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二是把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纳入其它县区及行业部门工作目标综合考评体系,引导地方和部门将工作重点向扶贫开发倾斜。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把落实扶贫责任情况作为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研究贫困村脱贫考核机制和退出机制,实行扶贫资金分配与减贫绩效挂钩,确保扶贫资金投入体现在扶贫成效上。(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部、市扶贫和移民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萍乡调查队。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建立科学高效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精准识别“扶真贫”。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 (三)健全完善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组)。全市贫困户的帮扶任务、目标、要求,要全部落实到驻村的挂点单位和当地党员干部个人,进行定对象、定目标、定措施、定政策、定责任包干帮扶,由各级党委政府分级负责落实,确保全市扶贫对象联系帮扶到户工作全覆盖。责任既要落实到单位,又要分解落实到个人。除联系帮扶对象外,实行重点责任帮扶,由市、县组织部门牵头制定出一个干部驻村帮扶到户的长效机制,坚持重点帮扶与联系帮扶相结合,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干部派出单位和部门要选派德才兼备、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干部驻村帮扶,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要严格奖惩,实绩突出的在评先评优或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和移民办、各县区) (四)改革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落实扶贫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的扶贫资金随着财力的增长逐年增加。健全各方支持扶贫开发资金政策统筹机制,以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扶贫和相关涉农政策及资金,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有效做法,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以精准扶贫为导向,不断创新财政扶贫资金到户机制,逐步扩大直接扶持到户资金规模,使扶贫对象得到直接有效扶持。简化资金拨付流程,扶贫项目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县,按权责匹配原则,实现“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制。加强资金监管,市级主要负责资金和项目的监管,规范项目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监督机制。坚持和完善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加强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发挥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扶贫资金项目审计结果的监督作用,拓宽资金项目监管渠道。严格执行违纪违法惩处机制,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贪污扶贫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市财政局、市扶贫和移民办、市发改委、市纪委、市审计局) (五)创新金融服务机制。严格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创新完善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机制。鼓励和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延伸服务网点、加大信贷投放、强化金融服务。制定有效措施,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70%以上留在当地使用并主要投向农业农村。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扶贫资金互助社。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贴息贷款竞争,采取差额贴息的办法,扩大贴息范围,加大贴息规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运作模式,提高贫困地区低收入农户的申贷获得率。完善抵押担保、信用担保贷款机制,巩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果园经营权确权成果,加快农村房屋、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探索创新符合贫困群众实际的抵(质)押贷款品种。充分发挥各类担保公司平台作用,探索建立扶贫产业发展担保公司;开展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扶贫项目贷款贴息等试点,积极开办各种类型的小额贷款业务,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提供便利的融资服务。“财政惠农信贷通”合作银行对与贫困农户有紧密利益联结关系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优先安排贷款,开展中信信托与农民土地流转信托的金融服务。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拓宽农业保险险种和承保覆盖面,增强贫困农户有效应对自然、疫病和市场等风险的能力,继续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项目。 (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萍乡银监分局、市扶贫和移民办、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六)完善社会参与机制。深入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落实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实现单位定点扶贫和干部结对帮扶贫困群众全覆盖、常态化。发挥老区促进会等社团组织作用,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以投资兴业、志愿服务、扶贫捐赠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按照发挥优势、合作开发、互利共赢的原则,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提供就业岗位、订单收购农产品、共建生产基地、联办合作社、投资入股等方式,与贫困村开展村企共建,帮助贫困乡村培育增收产业,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建立社会化扶贫信息交流平台,持续推介社会化扶贫开发项目,形成有效的协调协作和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企业扶贫捐赠税前扣除、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等相关支持政策。每5年以市政府名义对支持扶贫开发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市扶贫和移民办、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残联、市工商联) 三、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一)加快农村道路建设。实施乡村通达、通畅工程,农村公路网络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等级和通畅水平逐步提升;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提高农村班车通达率,符合条件的行政村通班车率达到100%。加强损毁路维护、中小危桥改造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到2018年,基本改造完成现有农村公路上的危桥。推进村级道路向村民小组、居民点延伸,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到2016年,基本实现我市罗霄山特困片区莲花县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任务。(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新村办) (二)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大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实施力度,力争2016年底前解决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推进县城、集镇自来水供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解决邻近村庄安全饮水问题。对距离县城、集镇较远的村庄,视其人口规模、分布状况、水源条件,适度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建立健全农村水质安全监测系统,加强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监督,确保农村居民喝上干净、安全的饮用水。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和改造任务,形成较为完善的城乡供水一体化体系。(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新村办) (三)加强农村电力保障。积极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加大农网改造资金投入,全面解决农村电网电压低问题。提升农村电网装备技术水平,优化农村电网结构,开展太阳能、风电等清洁能源的接入工作,支持小水电项目建设,对老旧农村水电站开展增效扩容改造。到2015年,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面解决农村电压低问题,保障农村生活用电需求。到2020年,全市农村电力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生活用电得到稳定保障。(市发改委、市能源局、萍乡供电公司、市财政局、市水务局) (四)加快农村危房改造进度。优先扶持贫困农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实施危房改造,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帮助其解决住房困难问题,2014年完成 5785户农村危房改造,解决农村住户居住安全问题。(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五)加大扶贫移民搬迁力度。对居住在偏远、偏僻和自然灾害多发等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就地扶贫难以奏效的贫困群众,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公正公开、规模适度、差别扶持的原则,实施好扶贫移民搬迁进城进园区、进集镇、进中心村扶贫工程。从2014年起,用三年时间,全市完成移民搬迁6000人,通过移民搬迁安置,让移民群众真正实现“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的目标。(市扶贫和移民办、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六)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股份合作、劳务合作和投资合作等新型合作经营主体,探索财政补助直接投向合作社,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农业经营方式共同发展。建立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增强农民增收能力,到2015年,力争每个贫困村有1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农户入社率达到50%以上。做强做大油菜、毛竹、苗木花卉、森林蔬菜、林药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带动全市林业跨越式发展。积极引进果品生产加工行业战略投资者,组织种养植、加工、销售专业户、专业合作社等种养产销龙头企业,推动其开展业内并购、资本运作,整合种养产业链、市场网络及驰名品牌,通过“公司+农户”模式,提高农民产业发展的参与度、受益度,带动广大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完善产业扶贫长效机制,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权属,以及资金、劳动力等要素入股,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增加农民租金、股息、红利等财产性收入。省财政每年安排的扶贫攻坚重点县和中央苏区县1000万元扶贫资金,要用于精准扶持贫困村和扶贫对象发展产业。到2015年,基本实现村村有产业项目、户户都参与。(市农业局、市委农工部、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市扶贫和移民办、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团市委) (七)积极推进乡村旅游扶贫。以创建国家旅游扶贫示范区为抓手,依托贫困地区优势旅游资源,着力开发红色旅游、特色农业观光旅游、休闲旅游、生态旅游项目,发挥精品景区辐射作用,带动农户脱贫致富。通过“以旅助农,以农兴旅”的开发模式,实现特色产业发展与旅游开发并举。加大贫困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打造一批贫困村乡村旅游示范点,推动贫困村旅游开发与扶贫开发的有机融合。到2015年,在旅游资源较为丰富的县区重点扶持3—5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到2020年,扶持全市20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新村办) (八)全面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扶持46个乡镇和行政大村新建公办幼儿园,扶持农村小学通过闲置校舍改扩建幼儿园或增设附属幼儿班。科学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政策措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相关项目,通过3—5年的努力,使贫困地区每所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教学、生活设施满足基本需要,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满足,村小学和教学点能正常运转。健全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定向招生计划、农村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计划。实施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关爱工程,推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普及。整合教育、扶贫移民等相关部门优惠政策,对考入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资助,对扶贫对象和农村低保户子女就读职业院校免收学费,并给予适当的生活费用补助。大力实施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市、县两级财政每年按要求安排配套资金,依托萍乡学院、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市工业学校等高校,实施“一户一名技能工”培训工程,免费为贫困家庭劳动力实行全员就业技能培训。到2020年,确保有培训愿望的贫困户子女和劳动力都能得到政策扶持。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免费为扶贫对象提供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就业信息等就业服务,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和移民办、市人社局、市委农工部、市公安局、市农业局) (九)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健全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加大重大疾病防控力度,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和医保管理水平,完善城乡救助和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逐步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户给予优先重点扶持。到2015年,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基本健全,实现县县有二级综合医院,乡乡有规范化卫生院,行政村有合格卫生室,县县有功能比较完善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和监管体系,县县妇幼保健机构具备较完善的妇幼保健、生殖保健功能的目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到2020年,贫困地区群众获得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逐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十)推动公共文化建设。加大对贫困乡村农村文化广场、农家书屋、小戏台、村民活动中心、便民服务所等多功能活动场所投入。到2015年,县县有硬件设施标准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图书馆、文化馆,每个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活动场所,每个行政村(社区)有规范的文化活动室,按照“科学性、知识性、实用性、可读性”原则选取出版物,继续做好全市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工作,争取三年时间内完成一个更新周期。提高电视覆盖率,到2015年,实现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全覆盖,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到2020年,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完善,贫困地区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十一)推进贫困村信息化建设。推进行政村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努力消除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差距。整合开发各类信息资源,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加快一村一名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其信息获取和服务能力,帮助村民获得更多有利于脱贫致富的实用信息。加快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提高宽带用户普及率,继续推进宽带网络提速。加快农村地区光纤宽带建设,实现光纤到行政村,并向有条件的自然村延伸。到2015年,全市行政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全面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的宽带接入问题。到2020年,全市20户以上自然村实现通宽带。(市工信委、市无线电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扶贫和移民办)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市抓推进、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完善“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在扶贫开发中的牵头引导作用,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强化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职能,贯彻实施好罗霄山特困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两大国家战略,抓好项目申报和对接。加大政策统筹、资源整合力度,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上下联动一条心、左右协调一盘棋”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扶贫队伍建设。加强市、县区扶贫机构建设,充实工作队伍,保证必要的办公经费和设备,切实改善工作条件,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有专门干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村级扶贫开发工作队伍建设要适应实施精准扶贫的需要。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领导要认真落实定点扶贫联系贫困乡村的要求,指导抓好扶贫规划、政策和项目的衔接,帮助解决扶贫开发机制创新和重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定点扶贫的挂职干部要关心爱护,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工作、生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扶贫攻坚作为培养锻炼好干部的实践平台,注重发现培养使用扶贫实绩突出的好干部。 (三)强化基层组织保障。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尤其是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鼓励和支持政治素质好、领富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的党员民营企业家、致富能手、外出务工人员和离退休干部等到贫困村工作,充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组)作用。按照“一村一名大学生”的要求,优先为贫困村配备“大学生村官”。组织部门要加强对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的分析指导,开展综合性能力评估,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培训。对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成绩突出的村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和条件优先录用为公务员。 (四)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开办扶贫专栏专题等形式,营造扶贫开发的浓厚舆论氛围,弘扬扶贫济困的社会风气,加强典型宣传,用扶贫开发惠民政策和脱贫致富榜样传播正能量,为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各县区和本实施方案确定的牵头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于今年9月底前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年9月底前及时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执行情况报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年10月底前要将本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报市委、市政府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