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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将外来人口纳入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范围

日前,临海市正式出台并实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意见(试行)》。《临时救助办法》规定持有暂住证的外来人口因火灾、交通事故、突发性公共事件、慢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及政府认为需救助的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享受与本市城市居民、农村村民一样的“同城待遇”。《临时救助办法》将在临海工作的11万外来人口全部列入临时救助范围,接受政府的临时救助。困难群众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可由该市财政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500—2000元的生活补助;临时救助资金由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和社会筹集组成,市财政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按照每年不低于人均3元的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