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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积极构建“三全”医疗救助网

  一是全方位帮扶。对突患重病而无钱医治的困难家庭给予为期6个月、最高1万元的临时救助,并根据价格指数启动物价补贴机制,确保有病能医。对已接受医疗救助但自费仍然较高的困难家庭,实行动态跟踪,适时启动二次医疗救助或低保救助。同时,开展慈善医疗救助,建立“台州市慈善救助中心”和“新台州人慈善医疗救助中心”,落实专项救助款400万元,给予每人每年600元的医疗救助。

  二是全覆盖执行。目前所有县(市、区)已实现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全覆盖,救助对象涵盖台州籍“五保”、“三无”、低保以及重大疾病患者等困难群体。其中:基本医疗救助实行零起付;大病医疗救助针对8类重特大疾病的困难家庭,按年给予不超过8万元的救助。

  三是全社会监督。将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分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所垫付的医疗救助资金,经民政部门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从“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账”直接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建立部门联合监督机制,在近年历次医疗救助资金审计中,均未发现违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