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农村困难群众患重特大疾病可到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
近日,南乐县出台《农村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文件中明确指出,在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享受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的低收入重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医,政策范围内住院总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可凭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开具的低收入证明和医院收费单据到县民政局医疗救助股申请医疗救助。低收入重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年度政策范围内住院治疗总费用超过3万元的,经新农合报销后,按照原则上不低于自付费用20%的比例救助,救助封顶线为5000元。救助所需资金从各级筹集的医疗救助资金中解决。
支持单位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中国扶贫基金会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
中国癌症基金会
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
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
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疗救助与修复基金会
天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广东省扶贫基金会
长沙市慈善基金会
重庆市儿童医疗救助基金会
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
南通市慈善基金会
启东市慈善基金会
北京成龙慈善基金会
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
广东省妇女儿童基金会
河北进德公益基金会
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
济仁慈善基金会
广东省一心公益基金会
上海市延芳慈善基金会
四川省民生慈善基金会
北京天使妈妈慈善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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