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政办〔2010〕142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保险政策的
通 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保险政策,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增强大病救助保险基金的赔付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大病救助保险起付线调整为4万元,最高赔付限额调整为28万元,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80元,统筹年度内中途投保的按80元缴纳。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