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疑内容:
1、“评分内容及标准:5.1.1.2机构设置2分 从合作经验来看…建议提高至4分”。 采购人答复:本次大病保险采购的目的是通过公开招标形式获取优质商业保险公司承诺,确保提供最佳服务,机构设置分值占资信分的比重是合理的,不予调整。
2、“评分内容及标准:5.1.3.1 专业团队人员规模 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不同……则投标相关文件格式中资信证明文件第8项投标人人员情况需做相应修改”。
“关于《丽水市大病保险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5.1.3.1专业团队人员规模8分;公司专业团队人员要求均在丽水市范围内从业问题……专业团队人员的范围。对此,请采购中心给予澄清和答疑。”
“评分内容及标准:丽水市范围内从业人员的认定……缴费证明或省社保相关缴费证明。”
采购人答复:资信分内所指的专业团队人员限医学及与医学相关专业的人员(具体范围在评分标准内),法律、财政、信息等方面专业力量在技术分内的技术服务方案分值中体现。
公司专业团队人员要求均在丽水市区范围内从业。劳动人事关系属于省级或县级公司的专业人员均不纳入评审。市级商业保险公司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并在市区范围内从业的专业人员纳入评审,要求提供劳务派遣相关证明材料。
专业团队规模是服务的重要支撑,能体现供应商专业力量的强弱,所以在资信分的比重相对较高,分值合理,不予调整。
3、“关于《丽水市大病保险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五张5.1.3.1.1.1每个具有有效医师或药师执业证书的人员……该条款未明确丽水市卫生局颁发的《乡村医生资格证》是否属于评标范围的标准,请采购中心予以澄清和答疑。”
采购人答复: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乡村医生资格证》的人员不属于专业团队人员,不纳入评审。
4、“评分内容及标准:5.1.3.2投标人所获荣誉2分 评分项5.1.3.2.1.2中提到的省级各部门具有歧义……省级分公司各部门或其他”。
采购人答复:评分内容及标准:5.1.3.2.1.2中“省级各部门”调整为“省政府各部门”。
5、“评分内容及标准:5.1.4投标人医疗保险合作经验8分……需提供社保部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采购人答复:医疗保险合作经验主要是对具有医疗保险合作经历供应商的资信评分,在资信中设置医疗保险合作经验评分项是基于医保合作实践考虑,同时区分市级与县级合作实践,所以设置一定差额的分值,此项不予调整。
6、“为确保进行更精确的保费报价,建议提供近三年基金支出明细,为保证信息安全,可仅提供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号。”
采购人答复:大病保险制度从2014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范围包括全市职工医保(公补人员除外)、城乡居保参保人员,目前没有完整的大病支出历史数据,请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提供近三年的全市职工医保(公补人员除外)、城乡居保参保人员、费用总额、基金支出、享受待遇人数等数据情况,在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范围内估算合理的价格。
二、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 第53页 评标内容及标准:5.1.3.2.1.2中“省级各部门”修改为“省政府各部门”。
2、招标文件 第52页 评标内容及标准:5.1.3.1中增加“市级商业保险公司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并在市区范围内从业的专业人员,要求提供2013年10月至2014年5月劳务派遣相关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本文件内容若与招标文件(采购编号:LCZ2014022)有矛盾的,应以本文件内容为准。
2、本文件将在网上公布(网址: www.lscgzb.gov.cn,www.zjzfcg.gov.cn, www.lishui.gov.cn),请所有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编号:LCZ2014022)投标人必关注相关网站,不再另行通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