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首页 > 新闻详情

关于印发《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赣卫农卫字〔2013〕25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财政局: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意见》(赣发改社会〔2013〕537号)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制定了《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细则(试行)

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细则(试行).doc

                       2013年10月15日